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0:24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2020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慈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大法制审核监督力度。全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0年编制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外网公布,便于公众知晓。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在疑难案件办理、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二)依法行使执法职权,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根据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等执法活动。今年以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5件,罚没收入86.88万元;对全市97个在建工程进行巡查检查,出具整改单62份,停工单15份;对32个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出具监督报告19份。重点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及其他危大工程专项检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现场检查6次,基桩静荷载现场检测资料审核22次,消防检查、验收8次。

(三)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应用“掌上执法”,积极开展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整改单,督促整改落实。做好监管事项认领工作,并通知相关科室开展行政检查,2020年我局监管事项认领率和抽查事项覆盖率均为100%。共开展“掌上执法”检查92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4次,完成率100%,跨部门抽查6次,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次数的25%。

(四)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向市法制办和宁波建委上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计数据。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答辩,积极出庭应诉。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个类别,将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细化、量化,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一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住建局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对保障性住房、重大工程项目、物业管理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工作。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主要涉及要求公开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施工许可证、平面图、施工图等方面内容,按时办结率100%。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务服务2.0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省建设厅做好政务服务2.0住建办事的事项标准化、业务审批系统改造等工作,已完成第一、二、三批涉及地方办理的80个事项办事流程和人员信息配置及推送工作。2020年住建局窗口办件总受理数1596件,办件总办结数1587件。办理施工许可证227本,面积561.70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357本,审批房产资质60家(年检和新审批),征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44笔。

(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服务工作。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等数字化系统,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全面推行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对2020年6月底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宁波市有关规定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建设单位通过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由事前整合调整为事后。

(三)继续落实部门领导窗口“坐班”制度。为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切实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提升窗口政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继续开展部门领导窗口“坐班”服务,分管领导每月在窗口现场办公一天,以及时掌握窗口情况、听取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并阐述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政策,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进一步认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改革。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取消消防设计形式审查;持续深入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多审合一”改革,合并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施工许可”等三个事项,实行施工许可“一个阶段一个证”;取消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请环节;审批结果(文书、证照)实行电子印章,并通过投资平台3.0实现数据共享;扩大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实施范围,新建、改(扩)建项目满足相关条件后均可分阶段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

(五)减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企业负担。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今年1月份,市住建局联合5家相关单位出台《慈溪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对应征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建筑容积率大于1.2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统一按1.2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超过1.2的部分予以免缴;建筑容积率小于1.2的按时收取。2020年慈溪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征目标为5490万元,今年市住建窗口已合计减征15966万元,完成全年度目标的291%。

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宣传

(一)加强普法教育,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局机关“周二夜学”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形式、内容多样的“夜学”活动,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四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3次以上,并做好学法记录,确保学法时间和学法效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普法宣教,营造执法氛围。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以“3·15”、“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活动日为载体强化普法宣教。例如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燃气行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培训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上街头等形式,将燃气安全知识普及给身边的老百姓,开展各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200余本、宣传物品1200余件。在慈溪峙山公园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宣传及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宣传易拉宝挂图10份,300多名群众参加接受了这次生动形象的房屋使用安全教育。疫情期间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积极筹备我市建设工程复工人员管控和防疫宣传方案,向各个在建工地发放新冠肺炎防控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交流平台推送疫情相关知识。此外,还与慈溪普法合作,通过“慈溪住建”公众号、室内LED屏和户外宣传屏等方式发布普法信息,在我市建设工地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全方位推进普法工作。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