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浦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据统计,一年来共办理行政许可356起,行政强制36起,行政确认141起,行政给付65起,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推进依法科学行政。及时调整和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镇长为组长,党群书记和政法委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职成员5名,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开展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根据2020年修正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责任主体的调整,成立新浦镇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依法有序推进全镇农村个人建房管理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长期聘用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主任陆红霞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接受法律咨询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开展乡镇140项行政权力认领及入库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二是加强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机关“周二夜学”,开展全体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人员法治思维能力,累计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6次,开展典型行政案件裁判文书汇编学习及 “双下降”讨论。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办理工作,做好不稳定线索排摸、研判。扩大“七五”普法宣传覆盖面,全面推进善治村建设,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新浦样板,努力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风险源头防控。2020年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2项,开展风险评估2项。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完成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个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全镇17个行政村的《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推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前告知制度;城管执法中推行换位体验岗乱设摊摊主变“城管义工”。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行政诉讼1例,驳回1例;行政复议案件2例,维持1例,不予受理1例。严格落实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尽管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行政执法状况仍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高。
二是行政争议案发率和败诉率未能“双下降”。2020年我镇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例,新增行政复议案件2例,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上升300%。
三是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亟需加强。合法性审查意识不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还未健全;合法性审查的业务能力和力量不足。
三、下年度执法计划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配套措施。健全“基层治理四平台”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统筹指挥机制,推动更大范围融合基层执法力量。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规范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推动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四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配套措施,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环境。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