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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079232516D/2021-146457
主动公开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2021-10-30
2021-10-30
面向社会
《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该工程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
二、拆迁人:慈溪市房屋征收所
三、拆迁范围: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东临群丰社区、慈溪密封材料厂;南临南二环;西临慈溪市鸿翔实业公司、慈溪市新达建筑实业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远达针织服装厂、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慈甬路。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地块东临原河道、道路;南临文二路;西临慈溪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慈溪市浒山街道白云小学、白沙路街道群丰社区;北临南二环路(具体详见拆迁红线图)。
四、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关于公布2021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五、搬迁期限:80日,具体起止日期另行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该拆迁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项目(慈城区Ⅲ201710#-1地块、慈城区Ⅲ201710#-2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doc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