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14:2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各镇(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教办,有关市属学校:

根据浙政发〔2016〕1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甬政发[2017]《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各镇(街道)学校、有关市属学校2021年秋季免学杂费、免课本费等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共计37159163.14元(市属(民办)义务段学校15608489.71 元,镇街道义务段学校21550673.43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各镇(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接到文件后,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连同市财政局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核拨到各镇(街道)教办,各镇(街道)教办下拨相应学校,学校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做好结算工作,民办学校应及时做好对每个学生杂费的减免工作。补助到各镇(街道)所属部分经费,年末向市财政统一结算。

庵东镇已从慈溪划归宁波杭州湾新区,且宁波市教育局经费补助也已经独立,本不应由慈溪发文归列,现应庵东镇的要求,就减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补助情况一并列入本文件。

另外根据中央资金指标使用要求,对特教学校2021秋季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金进行预拨,预拨金额为20000元。其它部分在义务段困难学生资助资金下拨文件后,进行决算。

附件:

1.2021年秋义务段市属(民办)学校免课本、作业本费、民办免杂费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2.2021年秋义务段镇(街道)教办免课本、作业本费、民办免杂费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