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1-148667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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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2021-11-29
2021-11-26
面向社会
慈民审〔2021〕65号
有效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起止点变更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变更“新城大道南路”起止点。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新城大道南路
汉语拼音:Xīnchéngdàdào Nánlù
起止点:位于浒山街道、白沙路街道、横河镇。北起慈甬路,
南止东横河。
希你们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