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1-14681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发布日期:

2021-11-04

成文日期:

2021-10-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1〕70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慈溪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进一步深化我市全域旅游格局,提升省全域旅游示范市风貌,推进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美丽慈溪”,实现旅游风貌的“精提升”,努力满足高水平小康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文旅〔2021〕17号)、宁波市《建设“现代文化旅游名城”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精神,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动员会精神,围绕慈溪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努力建设成为开放包容的长三角黄金节点城市、活力澎湃的浙江创新智造示范区、美丽幸福的宁波大都市北部中心的目标,聚焦做好旅游“微改造”的“绣花”功夫,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把“小环境”打造好,按照全域覆盖、点面结合、统筹推进、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文博场馆等旅游核心吸引物,景区城、景区镇、美丽城镇、景区村等旅游目的地,酒店、民宿等旅游接待场所的“微改造、精提升”,推动旅游业高品质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接待游客人数达到2994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总值达到280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综合贡献比重达到12%以上。

  ——引领品质生活。立足美好生活要求,巩固深化全域旅游成果,实现湾区联动,全力打造宁波市最佳商务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生态旅游城市。到2025年,全市过夜游客绝对量达700万人次以上。

  ——引领全域美丽。打造城乡慢生活休闲旅游圈,深化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新格局。坚持城乡一体化全域发展理念,加快都市商贸文旅核、东部山水度假片、南部青瓷古韵片、西部产业集聚片、北部沧海桑田片“一核四片”开发建设,建设时时美丽、处处精致的旅游环境。实施“全市百点”微改造行动,弘扬匠人匠心匠艺,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到2025年,全市完成100个“微改造”示范点。

  ——引领旅游消费。助力“经济双循环”,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积极培育文旅消费趋向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兴消费增长点,不断激活夜间文旅经济活力。推进“千年福地·鲜美慈溪”美食工程,实施“旅游促消费”活动。到2025年,国内游客人均消费增长35%以上,门票收入占景区总收入比重降至20%以下。

  ——引领文旅融合。推动文旅IP多领域开花。立足“千年福地·秘色慈溪”旅游形象,推进“旅游+”融合工程,延展产业链条,创新节庆营销,打造旅游新业态,推动文化和旅游在业态、产品创建、平台融合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建成省级文旅金名片——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二、重点任务

  (一)体验“精致”工程

  1.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完成越窑青瓷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强化文化元素的挖掘和转化,推动地域文化保护传承,加快文旅金名片打造。培育一批手艺村、美术村、艺术村、音乐村。主城区建成4A级景区城,美丽城镇建成区建成景区镇,样板城镇建成3A级以上景区镇,景区镇占所有行政镇比例达到90%以上,景区村占比达到85%以上,其中3A景区村占全部景区村比例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营造主客共享空间。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深度融合,实现乡镇文旅空间建设全覆盖。推动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剧院、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化改造,打造3A级以上文博场馆类景区3处。4A级以上文博场馆类景区2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

  3.丰富游客综合体验。结合文、农、体、水等主题,加快文化元素的挖掘利用,开展“资源+创意”,建设提升核心景点30个。完善全市文旅综合体、非遗体验馆建设,发展游船夜游、24小时城市书房、非遗文创小铺等经济业态,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主题演艺节目常态化运营。推动特色工艺美术与慈溪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引进国内外品牌文化演出,发展休闲文化、影视文化等体验性文化产业。深耕“青瓷瓯乐”文旅IP,“千年福地·鲜美慈溪”美食IP,推出“慈溪味道”体验(示范)店60个,创新节庆营销,推出杨梅节等10余项“+旅游”节庆活动,提升游客体验度,推出本地文旅体特色线路10条。拓展“互联网+旅游”,开发云文化、云旅游等数字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4.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做好全年龄段服务,为老年人、残障人士、母婴、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渠道。加强卫生间、进出口、重要通道等关键节点的人性化改造,加强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并配备相应的辅具设备,旅游场所的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覆盖率达100%,提升母婴室、医护室等设施5处,推动第三卫生间改造10个。(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二)设施“精良”工程

  5.打造安全可靠的游乐设施。建设平安景区、放心景区,提升景区网格化管理和治安管理规范,规范景区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标准,联合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内游乐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实现新业态项目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6.打造全程舒适的卫生设施。加强旅游场所垃圾分类和限塑令的执行力度,提升游客的垃圾分类意识,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日清日净日洁率达到100%。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和标准化运维管理。旅游重要节点实现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提升A级旅游厕所60座。(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7.打造规范有效的导览设施。全面完善景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打造景观协调、智能精准、辨识清晰的标识标牌系统。加快景区智慧旅游和电子商务的开发与运用,完善咨询投诉、在线支付、二维码导览等服务,合理配备智能导航、夜间指引等多重功能。(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

  8.打造低碳节能的交通设施。实施交通优化工程,完善旅游景区外部交通体系,解决景区通景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推广新能源车船(充电桩建设),加强小火车、接驳车、缆车等交通载具管理,提高旅游区域内外的通达性。新建、改建智慧化、立体式、地下式和生态式停车场,根据实时客流量智慧引导停车。(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9.打造特色鲜明的住宿设施。开展旅游饭店、民宿等设施设备品质提升与标准化管理,推动住宿设施的文化植入和主题营造,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鸣鹤古镇、潘岙、匡堰等区域的民宿集群,争创省品质饭店1家、绿色饭店1家、花级酒店2家、等级民宿4家,打造文化主题、非遗主题民宿2家。(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三)环境“精美”工程

  10.保持环境原色。深入实施景区、度假区“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擦亮青山、绿水、房屋、道路、围墙等原色,打造群众可“席地而坐”的环境。重点整治乱堆、乱扔、乱停、乱设、乱涂等现象,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庭院内外等环境整治覆盖率达100%。加强美丽河湖建设,推进慢行系统,城乡普及15分钟亲水圈。(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

  11.提升重要节点。以历史文化为脉络,高质量推动古城(镇、村)复兴,推进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串点成线,加强名镇、名村博物馆或地域文化展示馆建设提升。实施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培育计划,完成古街、古桥、古居、古井、古树、古道、古塔等“古字号”的保护和修缮。(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

  12.擦亮门户形象。推动不符合环境风貌、缺少当地文化元素的景区镇、村、A级旅游景区等门户形象改造提升,凸显当地特色,强化形象设计,注重精雕细琢,打造辨识度高、文化特色鲜明、主题形象佳的景观门户。到2025年,创建5A景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4A景区2个,打造5处体育休闲基地,推出精品旅游线路10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住建局)

  13.改善建筑风貌。倡导优化存量用地、存量用房,避免大拆大建、实施老建筑改造修缮,优化沿街立面,延续原有街巷肌理。文物建筑及乡土风貌建筑的修缮整治应坚持“原真原貌”原则,与周边景观、老建筑和当地文化和谐相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

  14.践行低碳旅游。坚持就地按需取材,降低原材料损耗。开展文明餐桌和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推进工作,减少不可降解塑料材料使用。鼓励游客自带洗漱用品、使用环保购物袋、选择公共交通、节约水资源。推动旅游纪念品、伴手礼包装生态化、简约化。(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四)管理“精细”工程

  15.推动智慧旅游建设。加强大数据与旅游出行的数据共享与整合,推出电子游览地图和电子导航。加快实现旅游场所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科学制定游玩度高、体验感好、安全性强的游览线路和产品。推进景区智慧管理设施升级改造,强化流量监测管理,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落实分时预约限流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16.深化国有景区改革。探索旅游景区专业化、连锁化运营,实现虞氏旧宅、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上林湖越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国有景区建设、管理及运营改革,建立可持续发展景区集团化管理运营机制。(责任单位:慈溪农旅集团、市文广旅体局)

  17.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水平。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专业团队,组建“旅游运营智库”,打造“景区村庄”2.0版,全市90%以上村成为美丽乡村合格村。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慈溪特质浙东风范的美丽乡村引领标杆,打造2个专业强、服务优的乡村旅游运营团队,培育10位“乡村旅游带头人”。(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8.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旅游专业学科作用,构建“高校+企业+政府”的旅游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和高精尖人才引进,提高景区、酒店、民宿等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定期举办旅游职业技能大赛,重点培养一批中高级旅游人才,对旅游优秀人才纳入当地优秀人才库。(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人力社保局)

  (五)服务“精心”工程

  19.推广个性服务。开展“微笑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各管理主体将“微笑服务”纳入行业服务规范。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加强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20.提高服务水准。立足大众旅游需求,提高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服务技能,提升游客的满意度。评选“实力硬核、魅力四射、潜力可期”的省级优秀讲解员。开展线上线下集体培训,丰富课程实践内容,每年培训讲解员60人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人力社保局)

  21.创新服务模式。推广“一片洁净待宾客、一张笑脸迎宾客、一杯清茶敬宾客、一则故事暖宾客、一桌好菜宴宾客、一份安心慰宾客、一份好礼赠宾客、一个挥手送宾客”的“八个一”模式,开展服务人员标准化培训,推动服务人员的语言表达、服务态度、业务素质等全方位提升,评选旅游优质服务单位,提高游客体验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三、进度安排

  (一)筹备发动阶段(2021年6月前):召开全市“微改造、精提升”动员部署会,制定并发布全市“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实施工作培训计划。各镇(街道)同步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试点先行阶段(2021年7月前):开展覆盖全市的“微改造、精提升”试点,以省级试点项目——上林湖国家遗址考古公园门户景观提升工程为重点,以10个宁波市级试点项目和10个慈溪市级试点项目为矩阵的试点项目名录库,形成“头雁效应”,积累试点经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0月前):各镇(街道)同步推进,根据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发布“微改造、精提升”2021年度任务清单,全面开展“微改造、精提升”行动。

  (四)基本完成阶段(2022—2024年):因地制宜、同步推进,开展全市“微改造精提升”。2022年,完成“微改造精提升”任务40%;2023年,完成任务70%;2024年,全面完成。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在任务完成的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确保超额完成省厅部署的改造提升任务,并全面开展考核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树立示范典型,成为全省示范样本。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统筹机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微改造、精提升”日常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抓好工作推进,并通过会议和工作简报定期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各镇街道要依据本行动方案,落实相应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围绕“经验、问题、亮点、建议”等内容,及时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形成推进合力。

  (二)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按两个维度建立工作机制。一是由各市场主体对照要求,自查发现问题;二是由专业团队检查发现问题。运用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与行业协会信息共享,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育10位专业检查员与50位旅游志愿者,强化日常监管。建立线上线下旅游负面舆情系统,畅通游客投诉、监督员反馈、志愿者发现三个渠道,梳理旅游场所不合适、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景的“微节点”。由各镇街道对两个维度掌握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立项,理清问题清单。

  (三)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全市“微改造、精提升”试点项目名录数据库,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动态数据填报,明确每个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额、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健全“问题发现—清单建立—立项推进—整改落实—综合评估”工作闭环体系,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四)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市、镇(街道)两级“微改造、精提升”评估机制,结合明查暗访,重点评估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创新做法等内容,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并将工作推进和开展结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广一批最佳实践案例,形成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五)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把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工作与全域旅游创建、乡村振兴、美丽城镇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信息共享、资源集成、成果叠加。统筹运用各类农业、水利、住建、交通等专项资金,充分用好现有旅游发展资金,鼓励社会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微改造、精提升”行动,给予建设主体资金支持。

  (六)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微改造、精提升”工作开展。对“微改造、精提升”程度深、进度快、亮点多的镇(街道)将推荐争取省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鼓励镇(街道)建立相应的专项激励机制,给予建设主体支持,激发项目主体内生动力。

  

  附件:慈溪市旅游“微改造、精提升”2021年度任务清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