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1-150836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1-12-27

成文日期:

2021-12-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十

民办教育:创新转型发展,促进活力有序

全媒体记者 陆铭铭 通讯员 施靓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在“1+7”民办教育政策框架下,我市要通过规范办学行为、引导特色化协调发展等举措,系统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到2025年,形成管理规范、模式多样、特色优质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优质化的教育需求,重塑慈溪民办教育新品牌。

举措1: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推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统筹民办和公办学校规划布局,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有序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保障教育的公益属性,适度控制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模与数量。依据“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公办与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强化民办教育监管,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和考核制度,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办教育政府补贴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程序。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

举措2:推动民办学校特色优质协调发展

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积极推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错位发展,引导民办学校朝公益性和特色化方向发展,利用体制机制优势,开展教育实验与课程建设,创造性探索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培养方式,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育服务。探索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提高评估结果应用水平,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提供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建设的民办学校典型,发挥其在教育改革中的先导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