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000297903X7/2021-150816

发布机构:

横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2-27

成文日期:

2021-12-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横委〔2021〕11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7 09:18 信息来源:横河镇

各村(社区)、镇下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党组织:

近期,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对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进行了问题线索起底梳理工作,发现我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十九大以来共有6人因酒驾醉驾行为受到处理。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也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根据上级监督提醒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级党组织发出教育提醒,重点围绕以下“四个一”深入推进教育工作。

(一)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2月24日-12月29日)。以市纪委两则“党员干部醉驾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是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学习要以村(社)党委(党总支),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有会议记录、有照片,签到表,表态发言。(会议对象可扩大到村(社)四套班子成员、村聘、镇聘人员)

(二)组织一次全员承诺(12月24日-12月29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签订《“严守纪律 拒绝酒驾”承诺书》,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树立全镇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净化“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

(三)组织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12月24日-2022年1月10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党纪法规,做到每位党员干部、在职人员传达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四)开展一次专项再清理(12月24日-12月29日)。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在职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组织、党纪处理的涉酒违法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发现问题主动向组织报告。

希全镇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把酒驾醉驾处罚规定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尤其要严防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发生,结合本次专题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等方式,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抓紧落实相关措施,督促党员干部、在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守党纪国法,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下步,镇纪委监察办将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本项工作,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不绝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请各单位将落实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镇纪委。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