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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15:58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主动申报行程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散发态势,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或有阳性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或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慈人员,特别是陕西省来(返)慈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减少人员出行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倡导留慈过节过年。继续倡导非必要不出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以上出行要求,执行时间至2022年3月15日。

三、持续守好“小门”

做好村(社区) “守小门”工作,强化小周期网格滚动排查,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慈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镇(街道)。住宅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出入口要严格落实好“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防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要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四、有序开放场所

各类公共场所恢复正常开放,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每日消毒等防控措施。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艾灸馆、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五、减少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 50 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降低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饭店、餐馆堂食要合理控制人数、隔位就座,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六、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应主动了解防疫政策和安全出游知识,减少人员聚集,主动遵守各单位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适龄无禁忌症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要应接尽接。

七、落实“四方责任”

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办《市外来慈返慈人员健康管理提示表》要求,严格落实风险人群和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落实如出现风险人群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责;各经营单位未严格排查重点人员或瞒报、谎报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主管责任;涉疫风险地区来(返)慈人员隐瞒行程不报或谎报行程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对未经证实的涉疫信息,任何市民不得擅自编造、传播、发布,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25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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