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21-149126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68-2021-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1-12-03

成文日期:

2021-12-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市监管〔2021〕91号

有效性:

废止

关于印发2021年度慈溪市专利、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根据《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PCT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等实施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奖励总额为600万元,超过总奖励额度的,在既定额度内按同比例扣减。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得享受市级奖补政策。未完成市政府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但完成目标任务60%以上的企业,减半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完成不到60%的企业,不予享受市级奖补政策。上年度制造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C类企业,减半享受市级奖补政策,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不予享受市级奖补政策(国家、省、宁波和本市的普惠性、补偿性政策除外),C类、D类企业均不予纳入各类评先评优范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除收回补助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附件: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PCT专利奖励实施细则

          2.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奖励实施细则

          3.专利代理机构奖励实施细则

          4.发明专利保险奖励实施细则

          5.慈溪市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日

请下载Word版本:关于印发2021年度慈溪市专利、品牌、标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