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000297903X7/2021-149393

发布机构:

横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2-07

成文日期:

2021-12-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横委〔2021〕1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行横河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16:10 信息来源:横河镇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责任机制,树立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推行横河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坚持教育防范、责任追究和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以打造作风新常态为目标,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突出督查重点,严格问责追究,推动作风效能建设走上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树立廉洁自律、爱岗敬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干部队伍形象。

二、督查对象

镇机关、村(社区)及下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和借调人员)。

三、督查组织

成立由镇党群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领导带队的作风效能督查组,全体纪委委员、组织人事干部等为组员,视情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

四、督查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二)上下班纪律、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执行情况;

(三)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效能建设情况;

(四)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酒局”、“牌局”情况;

(五)违规超标准接待以及节假日发放、收受礼品、纪念品等情况;

(六)其他影响作风效能以及损害机关形象的情况。

五、督查方式

由作风效能专项检查组对机关、村(社区)、下属单位开展作风效能督查,督查主要采取随机督查与专项督查、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集体谈话与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

督查组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填写《横河镇作风效能督查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1)。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予以提醒、纠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填写《横河镇作风效能违纪违规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2),并由督查人员和被督查人签名。最后将督查结果反馈给镇纪委。

六、责任追究

(一)镇内部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

1.第一次被查实的,参照《慈溪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慈党办〔2018〕81号)规定的十四种方式,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其所在单位及镇分管领导。

2.二次及以上被查实的,参照《慈溪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慈党办〔2018〕81号)规定,视情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诫勉等方式处理。同时,对机关在编人员、村(社区)专职干部,取消当事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上追;编外用工、村(社区)非专职干部作辞退处理。

(二)慈溪市级以上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

当事人及其所在村(社区)、职能部门、办(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按照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据情节进行问责,具体参照《慈溪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试行)》(慈党办〔2017〕87号)、《慈溪市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办法》(慈廉政办〔2018〕1号)。如涉及严重违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横河镇作风效能督查情况记录表

          2.横河镇作风效能违纪违规情况记录表


中共横河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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