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18 14:4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收官之年,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为慈溪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统筹职能,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职责,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慈溪(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科学实施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绩效评价。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会议,全面部署法治慈溪年度重点任务。牵头召开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制定议事规则,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行动。牵头召开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印发成员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更名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发挥联席会议优势,排查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各行政机关自查、整改、提高。全面落实《慈溪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桥头镇、观海卫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组织市政府、镇(街道)两级政府参加省、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二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镇(街道)法制审核机制,实现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开展新一轮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梳理事业单位改革后法律法规授权及受委托主体资格,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市现有执法人员2182人,持证率达到99.2%。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集中学习行政法基本理念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发《慈溪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推动相关单位依法履职。贯彻落实宁波市级梳理的保留的证明事项1464项,所需证明证明材料4486项。通过“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实平台”,对所需证明材料通过平台共享、人工核查和告知承诺实现当事人办事“无证明”。落实《宁波市保障“无证明(证件)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制发《做好“宁波电子核查平台”维护管理的通知》,深度落实减证便民措施,打造无证明(证件)办事之城。

三是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组织“市长学法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社区矫正法》等专题学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节日法相伴”为载体,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活动30余次。组织举办第四届青少年“七彩法治梦”活动,共收到“艺抗疫情 万众艺心”剪纸创作、“宪法小故事”微视频等参赛作品3110件,线上参与投票人数超26.07万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有奖知识竞答、推出直播云课等方式深入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社区矫正法》等专项宣传活动。加大法治乡村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省、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成“1+11+20”个村(社区)申报工作,周巷镇万安庄村成功入围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拟推荐公示名单。深入开展乡村普法,培育发展“学法守法示范户”330户、“法治带头人”336人、“法律明白人”356人。积极开展“六优”培育,新成立慈航公益普法工作室等社会普法工作室3家(目前共有11家),“高邦·云律说”公益网络普法志愿服务项目荣获慈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银奖。拍摄《法泽慈溪 普惠阳光》“七五”普法工作汇报片、刊印《法韵慈溪——“七五”普法回眸》画册、制作《慈溪市“七五”普法工作制度集》,全面反映“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圆满完成宁波对我市“七五”普法验收。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80余件,本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局重大决策目录清单事项2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组织涉民法典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6次,办理上级立法征求意见草案16件。出台《关于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构建全市“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推动全市政府机关聘请法律顾问78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培训授课等法律事务481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从全覆盖向实效化转型。培育公职律师55名,举办全市公职律师业务提升研讨班,增强公职律师履职能力。

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野生动物、“正法直度”之“证照分离”改革监管情况等专项监督3次,集中评查行政处罚案卷48卷、行政许可案卷54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3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3份。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编制印发《具体行政行为(个案监督)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工作指引》及格式文书参考文本。建立全市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统计月报制度。出台加强监察监督与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规定,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作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建立健全复议案件办理规程、登记管理、速审速裁、调解等工作机制,成立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机制等,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出台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定,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全年受理前释明调解36件,受理后以调解等方式结案29件。复议后发生诉讼案件11件,未发生败诉案件。开展推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召开败诉案件约谈会、府院联席会议、“行政机关百名负责人”庭审观摩活动,建立行政争议案件月通报以及败诉败议典型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2020年,我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80件,受理75件,不予受理3件,视为放弃2件;审结66件,其中以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6件,复议纠错率9.09%。宁波市政府受理审结市政府被行政复议案件11件,无被纠错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64件,败诉率为3.83%,败诉率为宁波各区(县市)最低。

三、立足基本职责,展现依法行政亮点

一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法雨春风”活动,为全市1600余家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免费“法治体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00余个,相关工作成效得到慈溪市委副书记、市长盛悠批示肯定。推出“企业法治云课堂”,累计观看人数超万人。创推“律知道”法律服务消费券,联合全市15家律所80名律师,通过浙里办和“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向中小微企业和市民免费发放服务劵,提供非诉讼与诉讼(仲裁)两大类八项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实施范围,成立试点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团12个。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各律师团队共值班“坐诊”2276天次,开展各类法律授课86堂,帮助解答法律咨询3018个,审查各类合同1000份,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33项,协助化解镇村矛盾纠纷306起。上线“公证E通”2.0版,出具全省首份线上“不可抗力”公证书,《电子公证书“云送达”“零次跑”》案例入选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十大案例”。“公证E通”PC端一体机布点实现全市司法所全覆盖。

二是开启社区矫正新篇章。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十个一”系列活动。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印发《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明确有关法律文书、工作流程,提升社会矫正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落实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运行,实现审前调查、社区对象入矫协同率100%。对照《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标准细则》,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下发整改通知书200余份,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在执法质量评议考核中得到宁波市局充分肯定。加强社区矫正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社区矫正对象20:1配备社区矫正协管员。制定《慈溪市社区矫正协管员考核奖惩办法》《慈溪市社区矫正协管员考核细则》,建立薪酬与绩效挂钩的考核机制。培育引入新浦“心灵港湾”、宗汉桃源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慈溪市慈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3个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覆盖全市社区矫正对象。

三是力创“网格融调”新成效。会同市委政法委、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印发《关于深化完善“网格融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建立网格调解小组和网格调解员队伍,对照《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强网格长(员)培训力度。加大“网格融调”宣传推广力度,编印“网格融调”宣传折页和工作手册,制作网格融调专题宣传片。全面规范使用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调解组织人员信息及案件录入率达到100%。截至12月底,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921件,成功调处7806件,其中74起非正常死亡纠纷。全市依托网格建立调解小组1116个,网格调解队伍达1385人,通过网格化解纠纷2709件,占镇村两级受理纠纷的83%。

慈溪市司法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