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079232516D/2021-129611

发布机构: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1-03-02

成文日期:

2021-03-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02 09:45 信息来源: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一、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征管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及完善本市有关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政策的解释工作。

2.负责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做好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本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接受申请并审核拆迁实施方案;组织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发布拆迁公告;做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及后续工作等。

5.组织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市政府批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协调处理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拆迁工作的监督考核。

6.负责监督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履行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7.负责安置房源调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安置房源建设、竣工及调配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安置房源选房分配的指导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安置房的交付手续。

8.负责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实施监督考核。

9.负责房屋征收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房屋征管办预算包括:办本级预算、下属单位房屋征收所预算。房屋征收所由原来的自收自支单位变成全额拨款单位,纳入本次预算。

二、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房屋征管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829.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

(二)关于市房屋征管办 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管办 2021年收入预算82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9.6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 0 %;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 0%。

(三)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支出预算829.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类)66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9.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3.86万元,项目支出86.23万元。

(四)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29.6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9.66 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类)66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97.5万元。

(五)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4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事业改革后纳入预算以及人员经费工资奖金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9.66万元,占100%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75.6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50.39万元,上升77%,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⑵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86.2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1.49万元,增加249%,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35.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3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9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49 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⑸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83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8.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7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5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⑻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87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房屋征收所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新一年的预算。

(六)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屋征管办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9.1万元,比上年增加144.7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兄弟部门公务活动来人等支出。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增加11.1%,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8.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和日常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后纳入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一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房屋征管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  0 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金额较小,没有重点项目。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212(类)01(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212(类)01(款)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心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 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210(类)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 210(类)11(款)03(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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