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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落实局党组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推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贯彻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述职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科室长为成员,配备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法制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按计划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重视执法人员素质培养。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和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积极支持全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法制与政策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及其证件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按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年审、更换等工作。二是加强机关法律学习。及早制定法治学习计划,确保领导干部一年学法5次以上。通过党组中心组、“周二夜学”等学习载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学法活动,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纪条规,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及时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任务。
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执行。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必要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性。印发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通过市级信息公开平台对向公众公开征求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及时吸纳反馈意见。在慈溪日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向公众公开征集2021年度民生实事建议项目。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实施我局《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后的监管,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今年我局自行制发规范性文件共1件,该些文件均通过局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制度。
(三)做好法律顾问聘任工作。继续聘请海泰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对我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对起草或制发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等,全方位提前介入和预防机关行政事项中的法律风险。
(四)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根据我局合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签订行为,有效加强了对合同审查、签订、登记、统计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市发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按照《市发改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到位。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严格按照省里出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格式和案卷评查标准,规范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制作案件文书规范整齐,归档及时。同时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年度案卷评查工作。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深入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我市“最多80天”考核实现率达100%。积极谋划我市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减事项,减字段,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全流程审批时间从60天压减至20个工作日。
(二)持续深化企业清费减负措施。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清费减负的政策措施,及时调整涉企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价格,共实现企业资源性减负6.53亿元,为降低疫情对我市企业冲击创设良好价格环境。
(三)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定并实施完善信用体系、开展专项治理、创新信用产品、加强诚信宣传等四方面13项要点工作。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及信用修复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小微企业助力贷优化提升、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市管干部信用核查等工作。
(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承办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制度,主动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双项齐抓,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后续工作。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不够,具体工作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仍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案件表述的全面性、严谨性等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六、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规范内部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定期交流汇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开展公平性竞争、合法性等审查,推动企业投资、粮食、能源等“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有序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全面应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发改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考试,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