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282717299388A/2021-129619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2021-03-04
2021-03-04
面向社会
一、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慈党办发〔2019〕49号),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本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调查权、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与调整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实施。
(三)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市的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并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案卷指导审查和评议工作。承办相关投诉举报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或专项综合执法活动。组织或参与相关的联合执法活动。
(五)组织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并监督实施。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六)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理。推进市级智慧平台建设。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综合考评,研究部署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八)统筹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案件办理、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基层机构及其装备建设等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根据市政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负责开展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保养小修和市政雨水管网清淤疏通,并向市政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移送需要大、中修市政道路及设施。负责保养小修经费的测算、计划安排、使用监管等工作。
(十)负责市容、环卫、部分市政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备案)、监督管理以及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运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与业务主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协同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一级执法主体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属地为主的执法工作机制。
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应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进一步打造“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工作机制,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深入推进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综合行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 事业单位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预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7,402.8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27,40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2.84万元,占34.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830万元,占65.07%。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27,402.8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5,17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623.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52.91万元,项目支出18926.38 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7,402.8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2.8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83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5,17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68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2.8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9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不易焚烧垃圾处置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渣土清运费等专项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至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7340.99 万元,占76.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0.73 万元,占7.84%;住房保障支出(类)1277.44 万元,占13.34%;卫生健康支出203.68 万元,占2.1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6184.29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89.54万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专项指标并未完全下达、新招录人员未排进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156.7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485.26万元,减少56.2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至基金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28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53万元,减少28.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政策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4.02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7.38万元,减少33.5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政策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426.96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84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13.47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84,下降1.7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638.72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4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38.72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1.14,下降0.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7.07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增加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82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增加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5.79 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减少1.7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76.46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762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830.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278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职能划转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783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7810万元,主要用于基建项目的开支。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8040.00 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补助、生活垃圾处置费、慈溪市东部固废生态处置项目等项目的开支。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1980.00 万元,主要用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不易焚烧垃圾处置、渣土清运等项目的开支。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2.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未安排该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考察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9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执法用车,摩托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局属慈溪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2.91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2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758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0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厨余垃圾处置费
(1)项目概述
自垃圾分类开始实施后,支付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费用。
(2)立项依据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分领〔2019〕1号)、《关于下发2019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指标目标的通知》、《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9〕83号) (3)实施主体
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4)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由慈溪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专项处置,确保我市环境和生活质量。
(5)年度预算安排
厨余垃圾处置费年度预算安排280万。
(6)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内容 | |||||||
项目名称 | 厨余垃圾处置费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类别 | 其他专项公用类项目 | ||
功能分类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开始年度 | 2021 | 结束年度 | 2021 | ||
是否采购 | 是 | 是否跨年 | 否 | 绩效项目类型 | 一般性项目 | ||
资金性质 | 公共财政预算 | 本级预算资金 | 2800000.00 | 上级补助资金 | |||
建议金额 | 2800000 | ||||||
项目基本情况 | |||||||
联系人 | 傅兴建 | 联系电话 | 63107654 | ||||
项目负责人 | 傅兴建 | 负责人电话 | 63107654 | ||||
单位负责人 | 钱银权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1-01-01 | ||||
项目结束时间 | 2021-12-31 | ||||||
项目实施依据 |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分领〔2019〕1号)、《关于下发2019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指标目标的通知》、《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9〕83号) | ||||||
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必要性 | 履行单位职责所需 | ||||||
实施计划及措施 | 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费支付全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费用 | ||||||
项目实施制度保障 |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专项处置,确保我市环境和生活质量 | ||||||
其他情况说明 | |||||||
绩效目标 | |||||||
预期收益(总目标) | 160元/吨*120吨/天(暂按保底200吨/天*60%)*365天*40%(市财政负担40%)=280万元 | ||||||
上面总目标完成情况 | |||||||
当年总目标 | 同上:预期收益(总目标) | ||||||
总目标 | 上年完成 | 当年目标 | |||||
200吨/天*160元/吨*365天=1168万元 | 200吨/天*160元/吨*365天=1168万元 | ||||||
绩效说明 | |||||||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是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