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路街道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01 18:02 信息来源:白沙路街道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按照《慈溪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慈政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1、今年疫情期间,街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街道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政府法律事务,加强各项文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及时成立街道疫情防控小组,构建相应的工作体系。并出台相关文件,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确保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开展;3、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组织外聘律师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引、“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共计10余次;4、街道依托社会矛调中心及“一中心四平台”等力量,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5次,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5、依法规范疫情防控慈善捐赠行为和募捐活动,确保社会捐赠物资依法用于疫情防控;6、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3次,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完善“就近能办”的保障机制,着力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政务服务更高效。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办事”,全面推广“浙里办”APP,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下放,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推动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严格管理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大力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深入推进“三服务”工作,深入企业走访10余次,听取发展诉求,梳理问题清单,全力以赴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街道已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到80%。并充分运用“浙里办”“浙政钉”,抓好场景模式下多业务协同“一件事”,推动“浙政钉”覆盖80%以上部门协同业务,实现掌上办事“一件通办”。

(六)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各领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明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落实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保障决策质量和效率。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出台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规范实施,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按要求落实行政决策调整程序、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同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清理情况,及时做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进行发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深入推进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了街道行政执法资源的配置,并按照权责统一要求,明确执法责任。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街道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推行全程音像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轻微违法事项告知承诺制、“教科书式”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推广执法监管环节“综合查一次”,探索适合新经济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今年共答复街道居民议事会建议案28件,政协联络会建议案16件。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本年度我街道共有行政诉讼案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应诉答辩、提交证据,按规定报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街道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按规定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未收到司法、检察建议书。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街道今年新增设人事任免、规划计划、扶贫、阳光招生、养老和社会救助及预警应对等6个公开栏目。今年主动公开信息977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68件,政务微博478条,白沙路发布公众号推送331条,依申请公开5件,回应网络舆情27次。街道持续深入推进“五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街道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来,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抓手,加快建立“一中心四平台”和“全科网格”闭环联动处置体系,着力推进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推动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向村(社区)下沉延伸,整合村(社区)力量资源等方式,提升基层矛盾吸附化解以及全域社会治理能力,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根据市政府关于健全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街道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等举措使得行政案件发案量较去年同期减少60%。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基础狠抓普法工作,积极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使法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街道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50余次,送法下村活动1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列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完善向党工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的机制,街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已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党工委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等年度任务均规范落实。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自觉把依法防控疫情作为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标尺,并对照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部署,系统做好法治建设自我评价和质量提升工作,为开展宁波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打下了基础。 

白沙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