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1-137522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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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2021-06-18
面向社会
慈教基〔2021〕16号
有效
各镇(街道)教办,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各市属学校、局直管民办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师生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学年慈溪市中小学“三优秀三文明”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项目
本次选树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校园申报与选树工作由市文明办另行发文。
二、选树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选树标准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热心班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劳动积极,学习勤奋,要求上进,综合成绩优良;
4.经常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优良;
5.综合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广大师生好评。
(二)优秀学生干部选树标准
1.符合优秀学生条件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2.是非分明,讲公平、讲正气、讲原则,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主动承担社会和校内、班内工作,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效明显;
5.善于和同学沟通,关心他人,有奉献精神。
(三)优秀班主任选树标准
1.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的在岗在职班主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诲人不倦,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教育思想端正,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建班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并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鲜明的班级文化特色,所带班级是学校班集体建设榜样。
3.以学生为本,一视同仁,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抓住教育契机,全面育人,精准育人,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在教育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具有丰富经验,并取得明显成效。
4.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发扬奋斗精神,不断增强综合素质。所任班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具有调动各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的能力,团结协作,能够与学科教师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尊重家长,经常通过家访、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指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
(四)文明班级选树标准
1.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班级成员无违纪现象;
2.班干部队伍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执行力、组织能力和主人翁意识,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3.集体荣誉感强,班级环境温馨和谐,有文明向上的班风学风,全班学生积极进取,整体成绩优良;
4.劳动教育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
5.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文明使用网络,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成效显著;
6.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校园欺凌等。
(五)文明寝室选树标准
1.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学生公寓规则,无赌博、抽烟、喝酒、打架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寝室长工作负责,寝室有管理制度,凝聚力强,寝室成员团结友爱,言行文明,健康向上;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积极进取,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4. 寝室成员热爱劳动,积极打扫寝室卫生,寝室环境格调健康,整洁美观,在内务卫生评比中成绩突出;
5.寝室成员勤俭节约,在用水、用电、用餐中体现节能环保意识,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6.寝室成员有较强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无安全隐患,无失窃现象,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选树方法
各教办、各学校根据选树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慈溪市级“三优秀三文明”(不含文明校园、下同)候选人、候选集体,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从小学四年级起评,优秀学生干部从初一年级起评。
四、其他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三优秀三文明”选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层推荐的方式,把选树过程作为一次树榜样、学榜样的过程,选树出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事迹突出的典型人物(集体)。被推荐人(集体)名单在上报前须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三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违反程序,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树资格,不增补名额。
2.被推荐人(集体)要填写好推荐表,“三优秀三文明”主要事迹要求800字左右,另附页。
3.镇(街道)学校、城区公办义务段学校的推荐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由教办统一上交,其他市属学校、局管民办学校直接上交,材料统一上交至基教科219室,电子文档(推荐表、事迹材料、汇总表)一并通过内网发至教育局基教科。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7月3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2020学年慈溪市级“三优秀三文明”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2020学年慈溪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6.慈溪市2020学年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