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21-137585
龙山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
2021-06-21
2021-06-15
面向社会
龙政〔2021〕63号
各行政村(居委、农垦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所、中心、局)、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区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涉及全区镇的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社会管理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事项;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包括: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其他重要的土地、海域、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四、涉及区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全区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