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180/2021-137585

发布机构:

龙山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日期:

2021-06-21

成文日期:

2021-06-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龙政〔2021〕63号

关于印发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13:50 信息来源:龙山镇

各行政村(居委、农垦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所、中心、局)、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区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涉及全区镇的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

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社会管理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事项;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包括:

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其他重要的土地、海域、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

四、涉及区镇党(工)委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全区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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