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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综合政务/其他
2021-06-21
2021-06-21
面向社会
陈华军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留住外来务工人员的建议》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对部分镇(街道)多次走访调研,主动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了解相关情况。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高校资源,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门槛,调配优秀的教育师资力量”
(一)推行与居住证量化积分相配套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参加我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就可以在我市义务段学校申请入学。居住证办理门槛不高,流动人口只要在慈溪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有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住所;3.连续就读满1年及以上,上述条件比较容易达到。市新市民服务中心每年都会定期组织量化积分申评。2020学年,我市义务段学校在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48614人,在公办(含政府购买服务)学校就读比例为89.48%。
(二)积极稳妥做好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对符合我市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在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2020年在我市参加高中段招生的随迁子女由2019年的2666人增加到3344人。
(三)挖容扩潜,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变化趋势,优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新一轮网点布局,通过新建、扩建、改造部分中小学,有效扩充公办教育资源供给,以满足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原来由政府购买服务的12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已陆续转为公办学校。到目前为止,12所学校中仅剩2所尚未转公。同时,相关镇(街道)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扶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在教育设施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不断改善民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办学条件、设施设备。
(四)全面提升随迁子女学校办学质量。继续通过公派校长和支教教师,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管理和教学力量。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将校长、教师培训纳入省师训平台,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条件参加培训。继续推进 “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民生实事工程,在第一轮结对基础上扩大结对帮扶面,力争乡村学校受援数达到我市乡村学校总数的90%以上,不断提升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质量。
二、关于“工作十年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参加包括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能够保障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就医需求。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已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可以通过学校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未上学的子女目前还不能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到“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问题。7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在对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时未明确户籍。
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已实现宁波市级统筹,参保相关规定由宁波市统一制定,经与宁波市相关部门对接,该问题宁波市正在研究中,不久将会调整。
三、关于“推出新村民服务月,组织开展慰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一)常态化关心关爱新市民。一是组织座谈和走访慰问。通过综管员、和促会联谊员,积极开展困难新市民基本情况排摸工作,并依托村级和谐促进会,对生活困难流动人口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碰到的各种困难。据统计,2020年通过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方式,关心关爱困难新市民达1000余人,涉及金额30余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仅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累计排查化解涉及新市民的矛盾纠纷175起,有力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三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各地依托村级和谐促进会工作平台,积极发挥广大流动人口文艺方面的特长,组织开展适合广大新市民参与的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如包饺子、送春联、猜灯谜、拍全家福等活动,丰富新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了新市民的归属感和融入感。
(二)强化党建引领。认真总结新市民党员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乡音号”先锋驿站建设,针对新市民党员群体的特点,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定期组织新市民党员参加支部学习、过组织生活,真正实现“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乡音号”先锋驿站16个,新市民党员在政策宣讲、教育培训、矛盾化解、就业创业、精准扶贫等方面的先锋示范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形成了党员做给老乡看、党员带着老乡干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单独安装水、电表,享受本市市民一样价格,落实外口公寓是否为农民工居住,扩大新建外口公寓数量”
(一)关于水、电表独立安装及费用收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水表、电表均实行以户为单位安转,目前暂不支持出租私房独立安装水表、电表。目前,我市大部分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均按用水、用电量的多少实行阶梯价格,部分出租户鉴于出租房屋较多,总用水、用电量较高,导致水、电单价上升属正常,也有部分出租户通过人为抬高水、电价格牟利,建议承租人与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保留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相关部门举报。
同时,我市供电部门有“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即“同一用电地址长期居住的居民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即可申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或“同一用电地址长期居住的居民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申请居民合表电价或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房东提供租户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居住证关联地址证明,如租赁协议原件等,且居住人数满足“一户多人口”政策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根据《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通知》(慈发改价〔2008〕4号)规定,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3立方米。鉴于当前我市流动人口众多,流动性相对较大,出租房屋比较普遍的实际,结合我市和谐社会的推进,当地住户有出租房屋的,且与住户共用一只水表的,凭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口居住证纳入该住户用水人口。
(二)着力改善外来人才居住条件。改善外来人才居住条件,是我市留住外来人才,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我市作为中央财政支持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产业园区用地、企事业单位闲置用地、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等开发建设租赁住房。同时也鼓励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和集中式农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努力缓解外来人才日益增加的住房要求与现有租赁住房居住条件差之间的矛盾。
(三)加大扶持力度,推进集中居住项目建设。依据《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甬建发〔2021〕20号)文件要求,2020年至2022年建设的租赁住房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满足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给予最高8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的奖补,给予改建项目最高600元/平方米的奖补。
五、关于“打击不法分子,创造安全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一)深入贯彻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充分挖掘整理我市公共服务资源,拟定我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按照“权责对等、梯度服务”原则,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同时,进一步简化居住证申领流程,优化申领服务,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申领居住证,已累计发放新型居住证28万余件,其中2020年共办理1.4万余件。积极拓展居住证应用功能,使之成为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就业、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有效凭证。居住证持有人已纳入义务教育、公租房补贴、惠民殡葬、金融贷款政策实施范畴,含金量逐年提高。
(二)充分发挥量化积分机制调节功能。一是调整完善量化积分细则。按照“权利义务对等、保障基本权益、积分梯度服务”的基本原则,在充分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分申请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对现有积分细则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市民激励引导机制,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公共资源配置,吸引更多更高素质的新市民来慈溪就业创业。二是全力做好量化积分申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鼓励积分申请人尽量通过PC端和移动端线上自主开展积分申请。通过电话答疑、公众号后台回复等多种途径接受积分申请人咨询,并通过慈溪电视台、慈溪日报、宣传折页等多种途径进行量化积分政策宣传。及时收集疑问相对较多的问题,整理汇编成一问一答资料,及时发布供积分申请人参考。2021年度,全市参加量化积分申评的新市民为21256人。三是积极拓展量化积分应用领域。量化积分申请开展以来,市新市民服务中心致力挖掘优质公共资源,全力拓展量化积分应用领域,积极提高量化积分含金量。市住建局自2019年推出公租房补贴政策后,2020年,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补贴覆盖面,新受理1000人(户)新市民公租赁住房补助申请。据测算,三年补助资金可达千万元。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主动与新市民服务中心对接,联合推出新慈溪人专属金融服务项目——“和美·新市民贷”,包含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年利率4.8%、贷款期限最长1年的专属贷款产品和5万元高额度信用卡项目,为新市民创业就业、生活消费提供信贷和项目扶持,解决资金瓶颈问题。该金融产品自推出以来,受到新市民的高度认可,目前已签约465户,用信304户,贷款合同8270万,用信5101万。市教育局通过充分整合、挖掘学位资源,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共接纳新市民随迁子女新生12497人,公办学校就读比例89.48%, 2021年,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报名工作基本结束,共计报名1.2万余人,下步将全力做好入学工作。
六、关于“税收优惠”
我市税务部门始终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但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由于作为县市级税务机关没有包括出台或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我市税务部门将把相关建议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
七、关于“制定标准、改善环境”
进一步推进暂住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既是暂住人口共享市民待遇、促进和谐共融的内在需要,也是我市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创业环境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2012年,我市制定出台的《中共慈溪市委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暂住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慈党〔2012〕22号)明确:通过政府政策推动、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等手段,多渠道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的暂住人口集中居住点,不断提高暂住人口集中居住率,按每人8—10平方米的居住标准,逐年提高集中居住率。
围绕上述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平台主角、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通过利用现有条件解决一批、依托保障性住房解决一批、规划新建一批、企业自建一批、镇村和社会力量建造一批等方式,有序推进集中居住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我市现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2013年以来新建为12.95万平方米),其中外口公寓44.6万平方米,企业职工宿舍81.4万平方米,可居住13.12万人
八、下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广大新市民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中心将牢固树立“关爱新市民 建设新家乡”工作理念,坚决贯彻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勇于作为、敢于作为、主动作为,全力构建关心关爱尊重善待新市民的良好工作格局,扎扎实实推进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动公共服务的增量提质。一是保障新市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利。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合理配置和挖掘教育资源,优化调整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努力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享有公平的义务教育,提高公办学校就读率。加快普惠性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新市民子女学校建设,着力满足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随迁子女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二是改善新市民居住条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8号)精神,明确通过增加房源供给、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租赁住房监管等多种举措,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在各工业园区、小微工业园、中心镇、城区周边乡镇、其他镇建成区为重点区域,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出资,采取闲置厂房整体打包改造、项目新建等多元化方式参与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管理。同时,探索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新市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的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以租赁补贴、公积金等多种形式提高新市民家庭的居住水平。三是切实加强新市民社会保障。加强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筑业等行业主动为新市民缴纳养老、医疗、工商等保险,逐步提高新市民参保率,保障新市民基本生活权益。探索设计新市民个性化的商业保险产品,与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形成互补,满足新市民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提高新市民的社会融合度。积极探索新市民参加医疗保险拓面工作,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新市民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工作,探索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的有效机制,切实满足流动儿童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二)扎实推进新市民规范化管理。一是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调整我市户口迁移政策,着力提升落户政策吸引力和群众知晓度,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办理流程,广泛吸引各类人才和劳动者来慈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确保持有居住证的新市民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扎实做好新市民居住登记。发挥综管员和网格员队伍作用,加强新市民登记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运用大数据分析,着力破解新市民登记难题,做到数据为基层减负、为服务赋能,推动新市民基础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持续强化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落实居住出租房屋出租、承租人员信息报送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扩面提质,加强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重视涉及新市民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维权维稳有机统一。对“城郊接合部”“人口倒挂”“三灰”现象突出的区域,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三)积极引导新市民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强化村级和谐促进会升级版打造。切实做好村级和谐促进会换届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规范换届工作流程。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新市民充实会员队伍,发挥好团体会员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积极推进“乡音号”先锋驿站建设,使之成为和谐促进会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工作抓手,发挥好新市民党员的先锋引领作用,带动村级和谐促进会会员、志愿者、文艺爱好者和有一技之长的新市民积极投身第二故乡建设。持续推进“村级和谐促进会”进基层网格工作。引导和鼓励村级和谐促进会骨干担任基层网格专兼职网格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着重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社会服务管理、社情民意传递、突发事件处置以及乡风文明培育等方面开展有关工作,促进新老市民深度融合和谐健康发展。二是全面推进“乡音调解员”工作。切实加强“乡音调解员”队伍建设。逐步壮大“乡音调解员”队伍,深度挖掘政治素养好、有较高威信且知法、懂法的新市民经培训后,充分利用“乡音”优势,参与到基层社会锚段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之中,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乡音调解”工作站建设,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矛调中心,切实加强“乡音调解”工作站建设,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全面加强“新村民议事”工作。利用村级和谐促进会换届之际,进一步充实“新村民议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规章制度,规范议事规则,拓展议事覆盖面和内涵,引导和鼓励新市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实现新市民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新村民议事”工作全覆盖,相关工作规范高效、成效明显。四是推广建设新市民综合服务站。以新市民实际需求为导向,各地结合辖区实际,在企业、社区、店铺等地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站,提供信息咨询、紧急救助、招工及求职岗位发布等个性化服务,同时纳入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资源“下沉”,帮助解决新市民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好新市民综合服务站的桥梁纽带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陈华军代表对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