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1-137619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

2021-06-22

成文日期:

2021-06-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民审〔2021〕3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命名“春熙月明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6-22 09:05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宁波杭州湾新区海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将宁波杭州湾新区文游宜居区块5#-a、5#-b地块上的建筑物(群)命名为“春熙月明府”。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春熙月明府

汉语拼音:Chūnxīyuèmíng  Fǔ

坐落位置: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东至杭州湾大道 ,南至水月路,西至规划河道,北至规划河道。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