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17299388A/2021-137866

发布机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6-24

成文日期:

2021-06-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2021年度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 半年度工作总结

2021年是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宁波既定行动计划“五年全面决胜”的关键之年,也是争创垃圾分类先行市的攻坚之年。今年以来,慈溪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理论为指引,在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办科学指导下,紧扣提升源头分类质量、规范中间分类集运、推动末端资源处置三大关键环节,抓牢“垃圾乱丢”、“锁黑桶开绿桶”、“二次分拣”等重点问题治理,全力以赴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切实推动浙江省、宁波市下达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确保时间过半、工作过半、进度过半。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抠细节、抓质量、提成效”的目标,我市制定出台了《2021年慈溪市争创垃圾分类先行市攻坚实施方案》,配套出台新工作标准明细以及各镇(街道)、各市级部门考核办法,召开全大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组织各镇(街道)实地考察学习宁波先进行政村垃圾分类经验,为扎实推进全年度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同时,根据国家住建部安排,我市代表宁波地区优秀县(市、区)与吉林省延吉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1对1”结对协作工作,赴延吉考察、授课,传递先进工作经验。在现阶段标准更严格、精细的情况下,全市居住小区“撤桶并点”模式建设实现全覆盖,行政村“上门集运”模式建设量超80%;居住小区合格率79.27%、4月(5月)行政村抽查平均得分54.89。

二、特色亮点与工作举措

(一)全面夯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环节

一是推动制度制定与出台。围绕浙江省、宁波市年度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2021年慈溪市争创垃圾分类先行市攻坚实施方案》,配套出台新工作标准明细以及各镇(街道)、各市级部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本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标准与时间节点。同时,4月23日由市领导分管领导主持召全市工作推进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为下阶段工作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做好人员保证与补助。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在市委组织部协调下,市分类办积极同各相关市级部门联络,延长挂职干部挂职时限一年,以确保机构不散、人员力量不减。根据《关于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经费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慈分领办〔2020〕12号),组织开展年度经费补助工作,联动市财政下拨补助资金2056.61万元。此外,积极组织草拟新一轮垃圾分类经费补助方案,并依照上级相关政策与进度,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收费政策。

三是抓好监督检查与考核。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垃圾分类”、“属地管理”两大原则,建立“日检查反馈、周通报打分、月公示排名”的常态考评与“三不两直”明察暗访机制,切实推动工作开展。截至5月底,累计发布4期《慈溪市各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1期《各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每月检查排摸覆盖全市410个居住小区、60个行政村,每季度检查排摸覆盖79个主要党政机关单位。各镇(街道)、各主要行业部门同步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并每月上报检查排名与整改落实情况。

(二)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投放质量

一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在巩固模式建设,保持分类质量基础上,开展“垃圾乱丢”、“锁黑桶开绿桶”、“二次分拣”等重点问题治理。一方面将该类问题直接纳入对居住小区合格判定以及对行政村的打分考评当中,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提升分类投放管理实效。另一方面开展“垃圾乱丢”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镇(街道)累计排摸乱丢点位324个(其中销号48个),市分类办累计巡查发现问题132个(其中整改130个)。此外,推进投放点人性化管理,5月1日起,全面落实居住小区双休(节假)日午间投放时段开放,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24小时错时投放点19个。

二是加大精准宣教曝光力度。结合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地方法规宣教活动,全市累计进小区(村)宣传690次、宣传手册发放72355本、组织培训会议448次、开展新闻报道38次、张贴宣传海报6839幅、落实电子屏播放220处。同时,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对垃圾乱丢、垃圾不分类当事人开展精准教育与典型案例曝光,全市累计重点教育劝导2952人,组织“慈溪发布”、“慈溪微城管”曝光2期,曝光案例18起。

三是提升行业单位分类质量。抓牢党政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质量,要求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率先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建立垃圾分类自查机制,上半年累计组织专项检查2次,机关单位内分类设施配置、投放质量显著提升,第二次检查原28家单位进入“黄、红”榜的均完成整改提升(占比35%),另在原有18家进入“绿”榜单位基础上新增10家(总计占比35%)。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原则,要求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8家主要行业主管部门累计检查并排名单位193家。

(三)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集运处置体系

一是推动精准处置渠道建设。在我市已有四分类处置渠道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慈溪市大件(装修)垃圾、绿化废弃物集运处置体系建设。根据《宁波市装修(大件)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收运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组织召开慈溪市大件(装修、园林)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协商会议,草拟《慈溪市完善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实施方案(试行)》,初步明确中间分类集运环节与末端资源处置渠道。现阶段,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已完成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东部大型再生资源(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已开展谋划。

二是抓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各镇(街道)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转站)建设与运行,确保回收利用率稳中有升,现阶段全市回收利用率达到65.10%。深入推进纺织物、废玻璃等低附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在全市开展捐衣箱排摸工作,积极推广低附价值可回收物智能回收柜,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排摸捐衣箱600个,完成低附价值可回收物智能回收柜投放工作部署,累计收运废玻璃等低附价值可回收物433.55吨。

三是加大中间集运管理力度。规范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各城镇居住小区率先建立月度集运台账,明确每月21日有害垃圾活动日工作开展情况,4至5月城镇居住小区有害垃圾集运503.3千克;上半年度,全市有害垃圾送入市集中储存点4980千克,运至北仑环保固废处置5600千克。开展厨余垃圾收运车辆滴漏撒治理,严禁地漏撒车辆入场,并要求开展问题整改。推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监管治理,各镇(街道)落实全面排查,并开展清理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与打算

(一)优化源头分类体系,投放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提升小区(村)分类质量。居住小区方面,巩固模式建设成效,加大桶边督导员管理,调整更新垃圾分类图集,规范小区内大件(装修)垃圾、绿化废弃物点位设置与投放,有效提升精细管理水平与居住小区合格率,确保合格率稳中向好。以此为基础,积极培育居民自觉分类投放行为习惯,建成自觉投放居住小区45个。行政村方面,压实网格管理责任,加大上门宣教与入户指导力度,探索以智能化手段提升农村垃圾分类质量水平,新增源头精准化投放行政村67个。

二是提升行业单位分类质量。各市级部门确保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垃圾精准投放。主要行业管理部门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与分类质量提升。市分类办依据各行业管理部门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并将抽查成绩纳入年度考评。行业管理部门结合本行业内实际情况与具体特色,积极打造垃圾分类工作亮点,推动宁波市10类典范场所创建工作,“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提升行业内整体分类工作质量。

三是提升重点场所分类质量。深入推进商圈、沿街店铺垃圾分类工作,商圈落实“撤桶并点”模式建设,沿街店铺落实“上门集运”模式建设,主要道路周边沿街店铺实现分类投放准确率显著提升,全市建成精准化投放道路18条。加大果壳箱管理力度,确保果壳箱周边整洁、标志标识正确,要求环卫工人劝导不分类的行为习惯。抓实重点公园、商场综合体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投放责任制与日常管理制度,提升源头分类投放质量。

(二)完善中间集运体系,架构闭环处置流程

一是完善集运处置体系建设。出台《慈溪市装修(大件)垃圾及绿化废弃物收运体系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全市范围内大件(装修)、绿化废弃物投放、集运、处置工作,逐步实现闭环利用。源头投放方面,依照宁波要求,配套小区(村)投放点,或采取“预约上门”制度,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集运处置方面,建立专业收运队伍,明确集运费用标准,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东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以及大件垃圾中转(分选、处置)场地建设

二是规范中间收集运输环节。严格遵守分类投放、集运与处置要求,统一大型垃圾运输车辆标识,将车身标识与运输垃圾种类逐一对应,严禁混收混运现象。加大滴漏撒现象整治,将滴漏撒纳入对各镇(街道)月度考评当中,要求不合格运输车辆做好改造升级。完善有害垃圾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每月21日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动,落实台账建设。推动垃圾中转站点规范化建设,各地中转站点逐步实现严格管理到位、环保运行到位。

三是推动再生资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再生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全市回收利用率65%。推动再生资源智慧回收体系建设,根据宁波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新建150个再生资源智慧回收网点,新增11辆物流清运车,城镇居住小区智能化回收服务体系覆盖率60%。深入推进纺织物、废玻璃等低附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大力推广低附价值可回收物智能回收柜投放,年度总投放量超2000台。

(三)推动垃圾限量减量,组建分类智慧平台

一是组建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建立市级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并纳入城市智慧管理系统。强化居住小区实时监控,各居住小区垃圾投放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市级监管平台,依托监控加大对居民乱扔垃圾、未分类等行为开展精准宣教。实现收集运输车辆实时监控,收集运输车辆安装车载视频与定位,实现收集运输可视化监管。推动中转处置场所实时监控,加大中转处置环节规范化管理。

二是推进垃圾分类限量减量。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带头投身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餐饮浪费。严格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所有餐饮服务场所不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餐后打包除外)。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带头使用绿色产品,推进无纸化办公,内部办公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不提供“10小件”,限量提供拖鞋、牙刷等一次性用品。

三是推动绿色包装治理工作。严格制定国家和省有关限制产品过渡包装,禁止或者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制品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产品,全市大型超市、四星级以上农贸市场逐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电商快递逐步推广不再二次包装工作,邮政快递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广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快递包装物。


慈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