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000297903X7/2021-138443

发布机构:

横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1-06-30

成文日期:

2021-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横政〔2021〕7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横河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16:41 信息来源:横河镇

机关各办(中心)、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标准细化如下:

一、涉及全镇的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重点公共建设项目。

五、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横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