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69X/2021-138448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日期:

2021-06-30

成文日期:

2021-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公〔2021〕1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公安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6-30 19:54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慈溪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如下:

一、制定全市行业管理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户政、出境入境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交通管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对全市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政策和措施。

慈溪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