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1-139283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1-07-12

成文日期:

2021-07-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叶善根委员: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和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深入分析阐述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职能、职责和权限”“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社区矫正的影响力”“规范矫正监管程序,保证管理工作行之有效”“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树立一线人员威信”等四方面的内容,对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已形成了“综合预防、精准施策、分类管控、多元参与”的一体化风险防范体系。自2007年9月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下,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无漏管、无较严重再犯罪的“三零”目标,为平安慈溪、法治慈溪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现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对提案中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已于2020年依法建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于2021年3月初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下发《慈溪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慈溪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慈溪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对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予以明确,对充实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功能等也达成了共识。同时,我局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定(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相关精神和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二、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知晓率。2020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分类型、菜单式、差异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十个一”宣贯系列活动。关键少数层面:依托“市长学法日”平台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邀请公、检、法等13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研讨会。工作人员层面:下发《社区矫正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图册等学习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制定完善《慈溪市社区矫正协管员考核奖惩办法》《慈溪市社区矫正协管员考核细则》,建立社区矫正协管员考核机制。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评议活动,稳步提升我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对象层面:人手一册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要求学习后撰写心得;组织线上扫码学法、扫码竞答、专题考试、观看视频等活动。社会公众层面:利用网络直播平台推出律师专题解读,在“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专题,系列刊登相关典型案例;依托“之江法云”五级塔群,推荐收看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新闻发布会。各基层司法所通过法治汇演、法治书法表演、设摊宣传、展板陈列、条幅悬挂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高矫正质效。按照上级要求,协同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运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入矫单轨制协同、调查评估单轨制协同和数字卷宗源头数据化项目等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率。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监督,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报到、报告、请销假、集中教育、公益活动、上门走访、谈话教育等规定动作。严格审核社区矫正对象请假事由,外出期间落实管控措施,每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并要求通过钉钉、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实时打卡,按规定进行轨迹报告,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弄虚作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孵化培育规范新浦“心灵港湾”宗汉桃源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慈溪市慈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三个社区矫正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依托社会公益组织资源优势,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广泛开展教育学习、公益服务、心理辅导、上门走访等帮教服务,基本覆盖到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促进社区矫正向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推进。

四、加大经费投入,创建智慧矫正。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网络全面覆盖、多级联动。利用浙里矫APP、之矫汇APP、电子腕带等实时定位功能,动态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去向;运用钉钉“人脸+指纹”考勤功能,按规开展日常报告、集中点验,杜绝“代签、代报”,切实维护监管工作严肃性。依托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镇(街道)综治指挥平台,建立巡查监督、动态分析研判、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拉网式、网格化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定人包案”,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今年,申报创建司法部级首批“智慧矫正中心”,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完成市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目前设置有综合监管区、教育帮扶区、综合办公区“三区十八室”等功能区室,添置自助矫正终端(立式)、移动执法终端、VR教育室设备、移动监控、门禁系统等设备。依托公安“雪亮工程”项目人像卡口视频监控资源,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人机分离等状态识别研判,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轨迹智慧分析,推动建立社区矫正领域“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新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司法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