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21-140323

发布机构:

新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7-27

成文日期:

2021-07-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新镇委〔2021〕52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新浦镇委 新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办(中心):

《2021年度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浦镇委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4日


2021年度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考核责任单位及计分办法

2021年度行政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共性考核指标、专项考核指标、个性考核指标、加减分考核指标和镇领导班子整体评价打分等五方面组成。镇机关各办(中心)为相应的考核责任单位,同一项目有多个考核责任单位的,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一)共性考核指标

由37项常规性工作组成,基准分为100分。考核指标由各考核责任单位提出。(详见附件1)

(二)专项考核指标

专项考核指标为“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城乡(水)环境整治”“平安建设”“三改一拆及耕地保护”等五项专项工作考核。每个单项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各以20%的得分比值纳入考核总得分。考核指标由各考核责任单位提出。(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印发)

(三)个性考核指标

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工作导向,个性考核指标由镇布置到村的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和各村根据自身条件、工作基础自行选择确定的项目组成,采取镇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项目牵头单位确定和各村自行申报等方式。个性考核指标按完成情况得分,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个性考核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对项目设置分值实行相应分值的倒扣分。(详见附件2)

如个性考核得分最高的村超过3分时,其得分对应为3分,其余村得分:本村得分÷最高村得分×3分。

(四)加减分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各村工作争先、政令畅通、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村干部队伍建设与问责追究等内容。根据上级有关单位检查验收情况和镇考核责任单位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在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或扣分。如加分最高的村得分超过3分时,其得分对应为3分,其余村得分:本村加分得分÷最高村加分得分×3分。出现减分情况的,由各考核责任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后,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考核总分中予以减分,最高减分不超过3分。如减分最高的村得分超过-3分时,其得分对应为-3分,其余村得分:本村减分得分÷减分最高村得分×(-3)分。(详见附件3)

(五)镇领导班子整体评价打分

由党政人大班子成员根据各村班子整体合力、干部队伍执行力、年度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整体评价打分,打分幅度在0—8分范围内。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考核验收工作在当年末至次年初开展,具体由五个环节组成:

(一)村自评和申报。当年12月15日前,各村对照有关考核指标的计分规则,逐项、逐条申报完成情况并打出自评分数,经村主要领导审核后,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各考核责任单位和镇考核办。自评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

(二)在村自评和申报的基础上,各考核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所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验收、评定打分,并提供相应文件和台账记录。如确需年底到村验收,由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集中组织考核验收。

(三)镇领导整体评价打分。

(四)镇考核领导小组汇总,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方案。

(五)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核确定村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得分将作为本年度对行政村干部评定的主要依据;评选上级有关先进,须从相关项目成绩优秀者中评选。

(二)设立行政村综合考核先进奖。按考核总分(总分=共性考核得分÷2﹢专项考核平均得分÷2﹢个性考核得分﹢加减分﹢镇领导班子整体评价得分)高低评出综合考核先进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村集体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工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当年度“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考核末两位的,年度内村级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年度内发生5人以上进京集体上访、10人以上赴省集体上访、20人以上去甬集体上访的,取消评奖资格。

(三)设立“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城乡(水)环境整治”“平安建设”“三改一拆及耕地保护”等五项专项考核奖。专项考核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取前六名予以表彰,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村集体15000元、10000元、8000元。

(四)考核奖量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共性、个性、加减分及镇领导班子整体评价打分考核结果得分,年底对分值进行考核奖量化。第二部分为专项考核得分,每个专项考核项目均根据考核得分对17个行政村排定名次,并分三类进行发放考核奖:一类为排名在1-6名的村,村书记单项考核奖金为2500元;二类为排名在7-12名的村,村书记单项考核奖金为2000元;三类为排名在13-17名的村,村书记单项考核奖金为1500元。获得考核奖的村该单项考核得分须在80分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一)镇成立村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各党委委员、副镇长、各办(中心)主任、工、青、妇负责人为组员,下设考核办公室,组织委员任主任,党政综合办主任、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人事干事为成员。

(二)除遇特殊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可适当调整考核项目外,一般不再调整。

(三)各考核责任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考核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本考核办法由镇考核办会同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商定。


附件:1.共性考核指标

         2.个性考核指标

         3.加减分考核指标



新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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