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1-140632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

2021-07-30

成文日期:

2021-07-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民审〔2021〕4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命名“崇文府”的批复

宁波徐龙鸿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将大成地块上的建筑物(群)命名为“崇文府”。具体如下:

标准名称:崇文府

汉语拼音:Chóngwén  Fǔ

坐落位置:位于古塘街道。东临中江 ,南至海通路,西至浒崇公路,北临北三环东路。具体范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