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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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日期:

2021-07-30

成文日期:

2021-07-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30 12:44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环境是人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环境问题牵动着老百姓的心,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美丽慈溪建设,实现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但作为特殊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地理位置等因素,导致了环保欠账较多,结构污染突出,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加强舆论宣传、改善能源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等具体实施办法来推进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建筑环境管理,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强化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切实解决运输抛洒、扬尘污染。建筑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运输车辆要密闭加盖,确保装载渣土低于车厢挡板 ;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围挡,对于裸露的渣土采取覆盖措施;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各类建筑及生活垃圾,对易燃垃圾严禁采取焚烧措施; 扩大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提高道路保洁标准,严格管制路面开挖,切实减轻道路积尘负荷。

二、加强建设项目源头管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燃煤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污染物排放量和燃煤量倍量替代制度;加快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清洁能源置换工作。新建的餐饮业项目必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配套建设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对所有燃煤设施、企业料堆场和城区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及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运行记录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及超标排污的企业立案查处。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积极推行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要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定期通报、行政约谈、挂牌督办、排污收费、媒体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城乡环境宜居的目标。

四、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进行网格化监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加强大气污染监测管理网络建设,全面建立形成企业、地区和环境监管部门整体联网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个人与监管部门间的举报沟通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一套严密的全民防治网络。

五、加强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减排意识。大气污染不仅来源于工业、汽车尾气、建筑工地等,也来自于日常生活。大气污染的治理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以及“环保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等活动,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大气环境保护,使“大气污染治理人人有责”形成共识。

总而言之,大气污染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治理大气污染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市要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做好环境和经济的平衡,要在制度上实现保障,从推动绿色发展入手,从源头上进行防治,科学制定长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做到标本兼治,才能有效减轻大气污染程度,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方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治理大气污染,是重点民生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面治污,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1-5月,我市PM2.5浓度为28μg/m3,同比下降15.2%,O3浓度为145μg/m3,同比下降9.4%;优良率为92.1%,同比上升5.9个百分点,PM2.5浓度、O3浓度和优良率改善幅度在全省55个县级城市中分别排名第1、第22和第4。

一、落实责任,健全治气体制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在成立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11个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慈溪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工作计划暨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并按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治理任务,逐步推动空气质量向好发展。二是健全考核机制。依托镇(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构建以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及持续改善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每月对各镇(街道)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把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列入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考核,根据《慈溪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预警和约谈制度(试行)》要求,已对桥头镇、匡堰镇、周巷镇下发黄色预警。三是健全执法督查机制。建立实施联席会商机制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秸秆禁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渣土车辆运输等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共商共治、合力治气的良好氛围,通过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今年以来,累计督查涉气污染源10次,下发督查督办单2张。

二、强化措施,加大扬尘治理力度。一是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每个建筑工地出入口都安装自动冲洗设备或者冲洗水枪,车辆进行整体冲洗后再进行细部冲洗,做到车辆不带泥沙出场。装载渣土的运输车辆出入都需经第三方保洁人员检查确认,确保装载渣土低于车厢挡板,密闭加盖后才可放行。场内裸土采用覆盖密目式安全网或者撒草籽的方式进行覆盖或者绿化,防止风吹起尘。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清运,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易燃垃圾由工地专人收集后分类放置,及时统一清运,严禁施工工地焚烧易燃垃圾。二是控制道路扬尘污染。目前中心城区城区共有保洁道路396条,全部道路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形式、定职责”的保洁责任制,实行一人一车一段路,清扫保洁率达100%。城区共有23辆机扫车和高压冲洗车,对398.37万平方米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城区建成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100%。同时要求各镇(街道)依照保洁标准做好道路洒扫作业,并督促相关街道加强对严控区、核心区、保障区周边主要道路清扫洒水力度,确保每日6扫6洒。

三、精准施策,加强控制源头污染。一是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甬环发〔2014〕48号)、《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甬环发函〔2018〕36号)等要求,执行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严控煤锅炉等新增用煤项目的审批。二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通过餐饮服务项目“禁设区域”划定强化餐饮项目源头把控,切实减少油烟污染,截至目前共发布餐饮项目“禁设区域”名单2批次共涉21个小区。三是开展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我局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通过上路和入户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累计抽测机动车122辆,处罚9辆。有效运用6套黑烟抓拍系统,全力捕捉超标排放的货车,累计抓拍冒黑烟车辆682辆,移交公安157辆。四是全力推进行业污染整治。对全市现有合法审批的18家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完成规范提升后评估工作,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规范提升后评估报告》。在全面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启动废塑料行业整治深化提升工作,编制完成《慈溪市再生塑料利用行业整治方案》以及技术规范。完成慈溪市轴承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及验收标准初稿,正在开展意见征求。率先在横河镇启动轴承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目前已排摸轴承以及配套企业753家。

四、加大宣传,号召全民积极参与。一是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活动。多次开展清理道路垃圾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200余份,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投身大气治理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治气的良好氛围,鼓励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环境保护。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围绕“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国际环境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现场宣传、生物多样性亲子科普嘉年华、环慈溪百公里环保骑行、拾荒慢跑、无痕山林、给地球母亲的一封信、“地球日”摄影展赛等活动,共同携手保护地球、保护环境,累计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1.3万余份。三是多渠道宣传治气成果。通过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大气治理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先进经验做法、个人典型等。同时利用慈晓、慈溪发布、慈溪生态环境等新媒体矩阵,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

下步,将继续深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项治气措施,通过进一步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狠抓落实,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状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共同建设美丽慈溪。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1年7月2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浒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戎丹妮

联系电话:63089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