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1-140634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日期:

2021-07-30

成文日期:

2021-07-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7-30 16:38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一、基本情况

居民、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 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45分贝;居民、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不得超过 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工业区白天不得超过 6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道路两侧白天不得超过 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 55分贝;夜间突发噪声,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分贝。从实地考察和收集掌握的情况来看,主城区绝大多数地区不同程度超标,噪声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一是社会生活噪声不绝于耳。第一,来自娱乐场所的噪声。娱乐场所由于夜间营业时间较长,加之降噪措施处理不到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第二,来自广场舞的噪声。随着“大妈”队伍的不断壮大,每到傍晚,各大广场、空地音乐四起,滚动播放,着实令人难受。第三,来自商家宣传广告的噪声和小贩叫卖的喇叭声。一些当街门店为吸引顾客,滚动、高音播放自己的商业活动广告,毫不顾忌过往路人的感受。小摊小贩为了生计,高声叫卖的喇叭噪音穿街过巷,有时候深夜都不停歇。

二是交通运输噪声连绵不断。交通噪声主要是汽车的鸣笛声,基本是白天噪声大于夜间,夜间影响大于白天,主要表现为公交车和小型汽车鸣笛声不断。特别是许多汽车违反相关规定安装不合国家标准的发声装置,鸣笛声巨大,老人、小孩时常被惊吓。

三是工业噪声此起彼伏。目前工业企业已绝大多数搬迁入园,远离居民集中区,但是仍然有一批作坊在居民区,来自金属木材加工和房屋装修的噪声。不分工作和休息时间,连续作业,切割钢材、木材、铝材、瓷砖等材料,声音刺耳难闻,居民深受其害。

二、意见和建议

1.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将是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由点到面、由治标到治本、由现象到本质的变化,也必能争取到全体市民的最大支持。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等阵地和媒介,普及噪声污染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知识,宣传开展噪声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共同防治噪声污染的良好氛围。

2.严格噪声污染环保审批。按照环评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严格招商引资项目的声环境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

3.强化噪声污染监督管理。一是理顺监管体制。整合噪声污染执法部门的职能,促进执法权责与执法能力相统一,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加大监测力度。将噪声监测作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之一,在城市主要节点设立噪声显示屏,实行实时监督、智能防控。加强噪声污染现场监测能力,为监管部门配备与噪声监测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和仪器。三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实施现场监管,增加巡查次数,拓宽噪声污染问题巡查范围,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采取全面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力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噪声污染处罚力度,明确违法罚款数额,提高噪声扰民的罚款限额,增加违法成本,遏制噪声污染。

李利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噪声污染,改善居家环境的建议》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声环境质量改善,是党委政府关心、人大政协关切、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着力改善我市居家环境。

一、多措并举,打好减噪“组合拳”。一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娱乐场所噪声的管控。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娱乐场所的管控,对广场舞、商家宣传等音响器材等社会生活噪声和自娱乐场所噪声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处置。2020年以来,市公安局累计共接到娱乐场所扰民的噪音报警8起,广场舞音响器材音量过大报警130起以及多起商家宣传的噪声报警案件,均当场进行劝阻教育,并对当事人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累计调解处置各类娱乐场所夜间(注:夜间指22:00至次日凌晨6:00)噪声污染投诉173起,作出行政处罚1起,罚款1万元,拟处罚案件2起。(注:2021年3月开始,娱乐场所夜间噪声污染处罚事项由生态环境部门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公安局对娱乐场所凌晨2点以后仍在营业的、影响周围居民的,通过警网融合平台流转。社区民警、驻村辅警排摸出来的噪声扰民案件,及时通报给属地村,由村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物业等人员第一时介入解决,确实不听劝阻的,社区民警介入谈话处理,并进行教育调解。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管控。市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以噪声控制为重点的“宁静”工程,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采用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鸣笛、特定时段内禁止大型车辆在城区中心路段通行、调整交通信号使交通流顺畅等手段,减轻交通噪声影响。三是加强工业噪声管控。加强源头治理,按照环评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严格建设项目的声环境评估,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2020年以来,共计完成涉声环评1092件,均按要求完成噪声验收检测。同时积极疏导居民区企业和作坊,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帮扶入驻小微园区,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取缔。此外,针对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扰民信访和投诉举报,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对整改后仍有信访举报的,由领导进行领办,切实降低企业生产造成的噪声污染。但由于法律法规的修订调整(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后取消了包括工业噪声污染在内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而地方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导致无法对企业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管控力度。为此,我局已通过不同途径多次呼吁省、宁波市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二、健全机制,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事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甬政告〔2020〕1号),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噪声防治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测,切实保障声环境质量。由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每年按照技术规范对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进行监测,其中2021年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点位125个、交通噪声点位50个(点位布局根据城市发展定期调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4.2分贝、交通噪声68.5分贝,已连续10年符合相关标准。加强噪声污染现场监测能力,为解决监测部门噪声监测人员力量不足困难,专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夜间噪声监测,确保噪声污染投诉的监测随叫随到,2020年以来累计出具噪声检测报告50份,为噪声污染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宣传平台的作用,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介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借助农村文化礼堂等平台,以专家讲课、网络点单、宣传窗张贴等形式普及噪声环境保护知识,不断增强群众减噪意识。同时,还不定期组织召开环保议事厅活动,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并邀请行业专家为企业绿色发展出谋划策,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在慈溪发布、慈溪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我市噪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下步,我市将以抓铁有痕的过硬作风,继续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各项规定,进一步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狠抓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1年7月2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胡恩来

联系电话:6308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