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1-141346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日期:

2021-08-12

成文日期:

2021-08-1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民审〔2021〕4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同意命名“博智南路”“博华南路”2条道路及变更“博智路”“博华路”等6条道路起止点的批复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你单位提交的地名命名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慈溪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命名“博智南路”“博华南路”2条道路及变更“博智路”“博华路”“滨海一路”“滨海二路”“滨海四路”“滨海五路”6条道路起止点。现将标准地名公布(详见附件)。

希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及时、准确启用标准地名,设置好相应的地名标志,以推进我市地名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进程。




慈溪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1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