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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宁波市集中监管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操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15:46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科学精准、规范有序做好集中监管仓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相关工作,分级分类科学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物品,最大限度降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集中监管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操作规范>的通知》(甬防办〔2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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