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21-141798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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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2021-08-19
面向社会
新镇委〔2021〕60号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新浦镇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浦镇委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新浦镇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新浦镇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育培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做好“八五”普法谋划落实,抓好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认真落实关于健全社会大普法格局的若干意见,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行动。
二、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加强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力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围绕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审核备案。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增强执法刚性,树立执法权威。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运用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监督。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规范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行为。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涉法事务办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申请、信访、投诉举报等群众来信办理制度。深化“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力度,加强“浙里访”与民生E点通等平台的信息互通合力。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衔接配合,规范调解程序、健全工作制度、统一调解标准,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法律进村为民”工程。
五、加快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建立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履职清单制度。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在镇级层面的全覆盖,并向村级延伸。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加强法律服务,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自律规范作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积极推进省、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抄送:市司法局。
新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