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怀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0 08:26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呈多地多点散发态势,国际疫情高发不断,“德尔塔”变异毒株是目前全球疫情流行的最主要毒株,病毒载量极高、传播能力极强、传播速度极快,现正值暑期人员流动旺季,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省外来慈返慈人员健康管理

  除对入境人员、国内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县区)来慈返慈人员按上级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外,其余省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须提供抵慈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应在抵慈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除做好上级文件要求的13类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外,对建筑工地、公共交通工具和场站、物流、住宿餐饮、游泳洗浴、商场超市、农贸(专业)市场、影剧院、KTV(舞厅)、网吧、健身房等行业(场所)从业人员,要求开展每周1次核酸检测,全国疫情形势平稳后检测频次可调整为每月1次,由用人单位组织落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属地政府抓好督促指导。

  三、加强风险监测

  在完成原有宁波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监测对象、数量及频次的基础上,再增加对建筑工地、住宿餐饮、网吧等场所的环境采样风险监测,每周抽检每类对象20份以上标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行业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对生产、流通、餐饮等涉及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加强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直接接触人员每7天1次核酸检测、间接接触人员每28天1次核酸检测),对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每2天1次核酸检测,由行业监管部门每周动态上报直接接触人员名单,督促落实未检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不漏一人。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属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旦发现不符合防控要求,应予停业整顿并发文通报。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印发   

分享到: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