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