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8月19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