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21-142138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布日期:

2021-08-25

成文日期:

2021-08-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交〔2021〕65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交管所(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发展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涉及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措施。

二、涉及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重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废止。

三、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决策机构认为应当纳入重大决策目录的其他事项。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