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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69X/2021-142237
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021-08-26
2021-08-26
面向社会
慈溪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概况.......................................................................................( 1 )
(一)部门(单位)职责....................................................( 1-4 )
(二)机构设置............................................................... ( 4)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1)
(十三)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四、名词解释...............................................................................(11)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开展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市反恐怖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主管和开展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刑事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实施全市公安技术侦查工作。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侦查治安部门管辖的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协助开展征兵政审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
6.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省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做好外国人才出入境、车驾管理等服务工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实用人才聚集。
7.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开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
8.负责指导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社区保安队伍、保安服务公司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信息监控和网络违法犯罪侦查。
10.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11.落实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开展收容教育审核、呈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重要领导警卫工作。组织实施集会、游行、示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保工作,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14.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15.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16.规划和开展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公安民警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
17.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查处、督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18.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的综合实绩评估。
19.组织开展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和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0043.70万元,支出总计70043.7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32.23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0043.7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0043.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47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69.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04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5.15万元,占83.14%;项目支出11808.55万元,占16.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043.7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32.23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02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社保基数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74.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79.22万元,增长12.70%。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74.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万元,占0.02%;公共安全(类)支出55126.70万元,占84.20%;科学技术(类)支出171.35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36.48万元,占5.10%;卫生健康(类)支出1129.97万元,占1.72%,住房保障支出5694.44万元,占8.7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728.9万元,支出决算为6547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管理。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机关服务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15.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8074.27万元,年初预算为48328.6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7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11.92万元,年初预算为50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50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33.41万元,年初预算为3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1829.07万元,年初预算为182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78.03万元,年初预算为178.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发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71.35万元, 年初预算为17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2.49万元, 年初预算为352.49万元,支出决算为35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89.33万元, 年初预算为198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4.66万元, 年初预算为994.66万元,支出决算为99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30.44万元, 年初预算为830.44万元,支出决算为83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9.52万元, 年初预算为29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46.78万元, 年初预算为2446.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247.66万元, 年初预算为32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3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765.4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83.15万元、津贴补贴10084.47万元、奖金1429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9.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4.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0.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9.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9万元、住房公积金5694.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076.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24万元。
公用经费646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33.14万元、印刷费22.41万元、水费98.92万元、电费2.28万元、物业管理费108.64万元、差旅费97.02万元、维修(护)费172万元、会议费9.89万元、培训费41.88万元、公务接待费39.20万元、被装购置费322万元、工会经费435.3万元、福利费111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4.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5.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9.3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83.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2%。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0.01万元,增长62.25%。主要原因是: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569.1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21.11万元,支出决算为456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05.41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慈溪市公安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7.6万元,支出决算为983.25元,完成预算的79.45%,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4.05万元,占96.01%,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24.14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车辆多年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20万元,占3.99%,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31万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1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4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比预算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35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97.60元,支出64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1.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7辆。
(2)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9.20,完成预算的98.0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的往来及各类保卫工作及突发事件保卫工作误餐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人员要求及接待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05批次,累计812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724.05万元,支出决算为646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比2019年增加22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8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业设备1台(套)。
(十三)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公安局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2个,涉及财政资金5027万元,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70万元。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坚持数据库建设规模与应用效益并重,实现信息规模应用和深度应用,提高破案效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单位自评结果
本年度12个单位自评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大要案经费、禁毒管理工作经费、看守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执法巡查三位一体、雪亮工程、天网工程、市看守所维修改造工程、UE信息非接触式采集系统。评价结果为合格。
部门评价项目评价结果
部门1个单位自评项目,男性家族排查数据库项目建设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