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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021-08-06
2021-08-06
面向社会
为持续提升我市浙江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现就慈溪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微信朋友圈宣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慈溪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提升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曝光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提升微信朋友圈广告宣传 | 外层广告5秒-15秒,内层广告30秒-60秒 | 不少于80万次(用户浏览广告则计为一次曝光,点赞、评论、转发或者@好友都计算为一次曝光,但并不重复收费) | 8月下旬至9月下旬,共30天 | 推送时间为中午11-12时、傍晚7-8时左右,筛选慈溪市内18-60周岁人群进行合理选择、有效推送 |
(二)报价方提供运营服务,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图片或视频素材制作、尺寸更改,及后台操作指导、广告审核跟踪等相关技术服务,提供设计更改的次数不少于6次,确保广告准时上线。
(三)报价方在合作期间确保服务质量,就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相关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最终工作量的确定,以实际工作量核算为准。
(五)报价方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原始素材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复制、下载、加工、整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同类型业绩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决定提供。
2.询价函(附件1)
3.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7:00前。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603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3.采购联系人:吴启乐 63089061。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1年8月6日
请点击下载: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