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21-144381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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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2021-09-23
面向社会
新镇政〔2021〕46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国庆将至,为维护当前良好的安全形势,切实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和全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彻底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消除解决一批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各行业领域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道路交通和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高层建筑、娱乐休闲、商场、医院、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及职责分工
(一)各村、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定和工作台账,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分线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各办(中心)、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节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指挥、亲自研究、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积极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二)严格执法,加强排查监管。镇机关各办(中心)、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现象,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执法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及时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案件,有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三)严密防范,加强值班值守。镇机关各办(中心)、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其中,各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强化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科学地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请各村、各部门将节日期间总体安全情况于10月8日9时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何桑桑,联系电话:63575808,583665)
附件:1.新浦镇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2.新浦镇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职责分工表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新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