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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积极开展进口水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2-01-10 14:4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进口水果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近日,各所(分局)积极开展进口水果专项检查。

龙山分局于2022年1月6日接到上述公告后,立即分3组对辖区内水果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水果经营户30家、大中型超市15家。一是宣传到位。该分局对辖区经营户下发宣传资料《公告》45份,并进行讲解和宣传,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进口水果“三证”信息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严格执行进口水果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柜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进口水果”字样。同时执法人员建议经营者立即停止进货和销售进口水果。二是做好联系。对进口水果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微信联系,对确实想销售进口水果的,严格按《公告》要求,予以重点监管,确保对经营者联系通畅。三是落实行政指导。执法人员现场指导2家有意向继续从事进口水果的经营户,做好准确操作“浙食链”系统的录入工作;指导进口水果销售者在进货、搬运等作业期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袖套等,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下一步,该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进口水果的监管和疫情防控,确保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观海卫分局于本周起对辖区内销售进口水果的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进口水果经营单位20家。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流通领域如大型商超、蔬果批发市场、水果店等,餐饮领域如蛋糕店、自助餐厅、使用进口水果的大型餐饮等。该分局采取巡查一家、建档一家的方式,快速准确地掌握辖区内销售进口水果经营者底数,为下一步实现水果经营主体的常态化监管提供基础。二是检查到位,排查隐患。检查过程中,重点查看进口水果的来源渠道,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查验进口水果“三证”信息,不得销售“三证”信息不全或不实的进口水果,必须使用“浙食链”扫码入库、出库。三是宣教并行,提高认识。在检查中着力加强冷链物防宣传引导,要求经营进口水果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下一步,该分局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持续加大进口水果巡查力度,落实进口水果每周2次巡查任务,严查严控,切实守护辖区群众的“果盘子”安全。

逍林所迅速行动,加大冷链水果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冷链物防工作展开。截至目前,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摸排主体22家。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经营范围内批有水果销售的经营主体,特别是蔬菜配送部、生鲜超市、食品店等容易被忽视的重点业态主体,前置核查确认是否有经营进口水果,并对供货来源、供货商资质信息、库存信息等情况进行确认。二是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对确认后续会经营进口水果的经营主体进行政策宣传,要求负责人关注“慈溪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阅读相关文章,发放《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等资料,告知其重要性和严肃性,规范进口水果上链“浙食链”,做好进口水果“三证”管理,并拉入微信物防群。三是行政指导规范全面。执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检查要点开展一周两次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经营户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三证”管理齐全、是否及时扫码赋码等,核对进口冷链食品接触人员信息,并告知现场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崇寿所为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物防工作,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结合冷链物防“迎春行动”工作,于1月6日出动执法人员2人次,对辖区内的水果店和商超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扫赋码,及查验进口水果“三证”信息,同时指导商家使用“浙食链”扫码入库、扫码出库,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下步,该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切实防范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疫情输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