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3995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1-14

成文日期:

2022-01-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2〕2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慈溪市县道及以上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养护市场化运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慈溪市县道及以上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通知如下。

一、职责划分

(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慈溪交通集团负责县道及以上公路的日常维修和应急抢险等小修保养工作,实施应急抢修工程。

(二)市交通局委托各属地镇(街道)做好县道及以上公路(除胜陆公路高架桥外)用地范围内的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各镇(街道)应结合现有保洁模式,把辖区内国省道、县道一并纳入镇、街道(区域)一体化环境建设范围,实现全域保洁一体化。

(三)市交通局仍保留桥隧检测、公路指示牌维护、路灯维护等3项内容,并组织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二、人员处置

市公路养护中心仍然保留,在编11人主要从事对镇(街道)公路保洁和绿化养护的监督考核工作。编外人员根据需求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转岗至慈溪交通集团,其中合同工如不愿意转岗的,需书面提出申请,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偿后解除合同;不愿转岗的劳务派遣工和无劳动合同的工人可直接解聘,编外用工指标予以核销。

三、资产处置

市交通局及下属单位的养护站房、养护设备和养护用地等,根据慈溪交通集团实际开展养护工作需求,报请市财政局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流程进行资产划拨。

四、资金安排

我市日常养护年度经费计划安排7813万元,其中包括:

(一)保洁合计3000万元,按公路用地范围内每平方米2.5元/年进行下拨。其中,2元/年直接补助至镇(街道),合计2400万元;0.5元/年用于市公路养护中心管理开支,合计600万元,主要包括原市公路养护中心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年度经费。

(二)绿化养护合计1065万元,按照灌木每平方7元/年、乔木每棵16元/年、胜陆公路两侧及绿地2元/平方米补助至镇(街道)。

(三)日常维修等合计2200万元(按1.75元/平方米计)。

(四)应急抢修工程400万元。

(五)市交通局保留部分费用为977万元,包括路灯养护607万元、指示牌维护150万元、桥隧检测220万元。

(六)一次性安置费用171万元。编外合同工按全员35人测算共需补偿427个月,以平均每月4000元的工资计,约171万元。该费用在人员安置时可能产生,按最大费用测算。

五、保障措施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成立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慈溪交通集团和各镇(街道)。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一)市交通局做好人员安置及资产处置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和养护标准,与慈溪交通集团及各镇(街道)做好日常工作交接。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做好定期考核和监督工作。

(二)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和资产划拨监督工作。

(三)慈溪交通集团负责做好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工作。做好人员及资产接收工作,组建相应的工作队伍,明确队伍职能,建立健全内部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机制。

(四)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工作。

(五)各镇(街道)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机制。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保洁、绿化养护资金分担表.doc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