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2-140121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2-01-18

成文日期:

2022-01-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教办〔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安排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8 09:2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教办、局直属单位,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幼儿园、小学、初中将于2022年1月23日学期结束,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二)开始放寒假,普高、职校(技师学院)将于2022年1月26日学期结束,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五)开始放寒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校(技师学院)定于2022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其中教师于2月16日(正月十六)报到,至7月4日结束,2022年7月5日放暑假,共21周。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筹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合理指导学生复习考试。各地各校要引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前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帮助学生进行有效复习;要关注特殊情况的学生,重视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使学生能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要切实按照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切实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2.加强重点场所安全检查。对食堂、仓库、锅炉房、实验室、电脑房、阅览室、报告厅、体育场馆、学生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坚决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学期之间的衔接工作。

3.提前谋划开学准备。各校要在放假前做好下学期使用教材的发放。要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延期开学的预备方案。

二、妥善落实假期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1.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预警应急工作,认真落实假期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及时了解气象动态,向师生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严防冰冻雨雪灾害和溺水事故。同时要扎实做好假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加强师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家长提醒工作,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并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2.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执行,要实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就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建立台账制度。全面落实校园各项防控制度。各地各校要按“非必要不进入”的原则,加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守牢校园各类“大门”“小门”,严格实行身份核验、访客登记和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规定,寒假期间宁波行知职校新疆内职班学生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家长(亲属)到校探访。积极鼓励师生在(留)慈过节。要积极向学生宣传教育疫情防护重要意义和相关措施,鼓励子女在慈就读的外地员工留慈过节。切实加强师生出行安全教育。假期引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宁波大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外出师生员工的管理,离开宁波大市需履行报备手续,确需出省的需履行报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宁波大市的,需报告出发返回时间、目的地、交通工具、出行原因等信息,学生提前向所在学校班主任教师报备,教职员工向所在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校级领导按干部外出管理权限报备(局管干部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报备)。如确需出省的,师生员工要向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报批,学校(单位)要严格把关,校级领导按干部外出管理权限报批(局管干部向教育局主要领导报批)。各地各校要告知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如本人从省外返慈或共同居住人从省外来慈探亲,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居委)和学校(单位)报告,如实报告行程、旅居地等信息,自觉配合做好健康管控措施。放假期间,原籍在中高风险区的在校师生员工应暂缓返回中高风险区;假期结束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应要求其暂缓返校。学校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引导和管理,要求其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遵守落实属地和社区防控要求。春季开学,要求师生员工在开学前连续 14天进行自我体温检测,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持48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返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需完成相应的健康管理后返校(在省外纳入健康管理的需到慈后重新做核酸检测),各校(单位)要做好核酸报告核验工作。开学报到当日,入校人员均须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1),学生健康申报表须有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签字。

三、科学安排寒假生活

1.禁止寒假补课行为。各校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

2.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根据《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节假日学习生活指导的意见》,认真开展勤俭节约和劳动实践教育,加强家校沟通,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多种形式,了解、帮助和指导学生做好寒假期间个人学习生活计划。科学布置中小学生寒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引导学生参与传统节日、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努力做到实践育人。各地各校组织师生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在组织活动前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如遇恶劣天气,师生安全不能保证的活动应一律停止。

3.注重家校协同共育。学校要加强“双减”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慎重选择,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假日生活,增强亲子互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4.积极开展“送温暖”家访活动。在进行全面家访的基础上,要对学习有困难、家庭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家庭进行重点访问。提倡教师特别是党团员教师和名教师、骨干教师安排一定时间有针对性地对这些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做好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和流失生的复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

1.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各地各校要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严格督查教师廉洁自律情况,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宁波市“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清廉教育”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着力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要求教师端正作风,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

2.开展假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在寒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查处力度。严禁学校及其教师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坚决禁止学校现职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各地各校要面向社会建立寒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规范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各地各校要坚持领导带头值班,各直属单位、教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校长(园长)必须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地各校要落实岗位职责,切实安排好校舍、校产(特别是贵重设备设施)、实验用的剧毒物品等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如发生重大事件,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各镇(街道)教办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及属地政府,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假期值班表(含值班电话)请于2022年1月23日前报送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919179,传真:63919188。

附件:慈溪市学校开学健康申报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