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2-140207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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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2-01-19
2022-01-18
面向社会
慈市监管〔2022〕3号
有效
各所(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效益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0年9月23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企业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见附件2)。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0年9月4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2年度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企业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见附件2)。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0年8月1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2022年度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企业合同管理应该实现信息化,企业2020年和2021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见附件2)。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2月16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
(二)各所(分局)核实
各所(分局)对各申报企业要进行实地了解核实,并填写《2022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检查核查记录表》(见附件1),申报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前,将核查记录表(附件1)上报到市局,由市局上传到申报系统,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
凡是越级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在推荐上报时必须让企业提供宁波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越级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在推荐上报时必须让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说明,说明上必须写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要严格把握连续两年亏损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申报企业推荐。由于行业性特点等客观原因造成亏损的或者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必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各所(分局)实地核实。
(三)市局审查
市局通过申报系统对各所(分局)推荐的申报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对企业合同和信用情况进行测评,查询企业前两个年度内是否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环保等单位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情况,并实地抽查。
(四)市局、宁波市局、省局公示
1.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集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由市局通过全省统一的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
3.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市局根据审核、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报企业,形成拟首次公示、继续公示企业建议名单,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复审、测评、征信查询和抽查情况,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各所(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各种渠道向企业、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公众宣传《办法》规定的内容,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各所(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主动开展企业的申报培训,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申报项目。工作人员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对符合继续公示条件的企业,要逐家主动联系,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三)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实地指导核查。对于申请公示的企业,各所(分局)必须要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查,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合同管理信息化情况,对生产经营不正常、产品质量有问题、财务状况不佳、合同管理和信用状况差的,退回送报。
(五)坚持综合衡量。系统测评分数是择优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一个重要依据。新申报企业测评分数低于600分的,系统自动不予通过。市局对系统测评通过的企业,结合企业不同类型,根据系统测评、征信结果、实地核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不以简单地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推荐。
(四)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对虚假填报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虚假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
市局联系人:市场合同科张雪祥:58584268,560278;陈云建:63026343,560588。
技术支持:杭州软易科技有限公司李忠敏、吴志强、吴春峰、许明明,电话:0573-82718931,82714898,82714668。
附件1:2022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doc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企业合同数量参考指标.docx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