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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溪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9 15:53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全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了《慈溪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29日  

慈溪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尤其是奥密克戎变异株已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并在南非、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新发病例中成为优势株,我市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防控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来慈返慈人员增多,境内和省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我市广大市民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浙江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疫情防控办〔2021〕1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重点环节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值班值守

市镇两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要在班在岗值守,牵头成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指定1位中层正职作为联络人,专班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30日下班前报市防控办备案,并建立市镇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放假不放松,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公安、交通运输等防疫有关部门要坚守职责,出现问题要坚决、果断、迅速处理。

三、强化疫情源头管控

(一)严格落实入境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接触入境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细化岗前、岗中培训和过程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相应工作报酬,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二)加强入境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镇(街道)及卫生健康部门等要对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管理、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要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尤其是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进一步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必要时果断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院感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三)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完善措施;要密切关注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及时提出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建议;要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避免发生本土传播疫情。

四、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慈返慈;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慈返慈,确需来慈返慈的,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后,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慈返慈,抵慈后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指引,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及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严格限制在慈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提倡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行管理,各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审批和行程报备。

4.高风险人群转运、集中隔离点、集中监管仓、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黄码”人员不离居所)。

7.教育部门要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原地过节过年、错峰返乡返岗。

8.倡导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慈;若无则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抵慈后第一时间至属地镇(街道)核酸采样点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慈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可疑“十大”症状,主动到发热门诊规范就医。

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十大”症状的患者。

(二)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发热门诊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疾控部门定期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六、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频次、规模和参加人员范围。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做好人员排查,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对棋牌室、麻将房、KTV等密闭休闲娱乐场馆要求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健康码非绿码的禁止入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怀疑有风险暴露主动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前往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加强政策宣传,讲清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高加强针接种率。

七、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四方责任”。明确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建立完善精密智控指挥决策机制、“三责”联动激活机制、“三区”最小单位管控机制、“五快”循环落实机制、“三情”联动机制、分阶段清零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遭遇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强化定点救治医院建设,在空间布局、人员配备、救治能力等方面做好系统自查自评,并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提升需求和方案。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完善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各镇(街道)要按照人口比例,改造储备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并报市防控办备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监督检查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要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做到人员培训和考核流程标准化,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以及公安干警、城乡社区工作者等防控工作人员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工作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国家《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和相关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做到省级决策、市县抓落实。要按照“快检测、快流调、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的要求,实现疫情处置的量化、闭环、高效。公安、工信、公卫“三公(工)”协同,第一时间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核心信息调查,情况复杂的最迟24小时内基本查清传播链条。属地政府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2小时内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

(四)强化“三责”联动激活机制。卫生健康、公安、各镇(街道)要加强数据共享,建立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实时收集国内外疫情信息,研判疫情形势,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全国各地疫情信息和线索;公安部门要牵头区域协查专班,发挥数据赋能和业务协同支撑作用,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疫情发生地来慈返慈人员数据,依托省级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把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下发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要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在做好自主排查的基础上,接到区域协查专班下发数据,第一时间落地查人、管人,落实“五包一”制度,织密织牢基层疫情防控网格。

八、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及各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市疫情管控组及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配合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进京管理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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