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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资规”建设的基础提升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紧紧围绕慈溪市委关于打造县域法治先锋市有关部署及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制度体系,加强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打造培育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努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系统法治建设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1年局党委中心组开展了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方式专题学习,并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的法治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资规工作中来。
二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以及遇到的重要问题、重大情况,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全民监督。召开专题研究会议,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我局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健全局党委对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中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合力。制定《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6月30日,专题召开党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统筹研究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局党委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范围,充分运用“周二夜学”、“月读报.悦分享”等形式,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显提速。
二、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清理我局制发(不含市政府名义发文)规范性文件65件,决定保留40件、修改3件、废止22件。
二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止12月底,共完成法制审核182件,其中土地行政处罚法制审核78件,林业行政处罚法制审核70件,个人建房行政处罚法制审核34件。法制审核制度得到全面规范落实,确保重大执法规范有序,防范重大执法行政争议风险。
三是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公开、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截止12月底,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13件,已办理答复202件;办理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件12件,协助办理省厅、宁波市政府、宁波市局、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14件。
四是切实做好违法建筑认定、机关合同等法制审查工作。全年共对各镇(街道)“三改一拆”移送的涉及规划类28件违法建筑进行函复,面积达4万平方米,向市综合执法局移交函件及函复26件。严格落实机关合同备案法制审查,自3月中旬实行该制度以来,共完成合同备案法制审查81份,每份均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是宣教先行,积极营造资规法治氛围。纵深推进普法规划落实,设立“法治资规”展厅,夯实普法讲师团力量,成立“你是我的眼”等三支普法队伍,充实资规普法“铁军”,依托各类普法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积极打造资规普法慈溪样板。完善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以及专家学者,针对性地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最新形势政策等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今年,我局被评定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继被评定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六是多措并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合属地政府有效资源,强化部门联动,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强化立案前、诉前调解,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4件被纠错),行政诉讼案件28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无败诉案件发生。根据司法局统计口径,我局发案量比去年同期下降10%,完成“双下降”任务。我局首创的“五位一体”应诉机制运行良好,行政首长出庭7次,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局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高质量推进共富共美新慈溪建设以及“十四五”资规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资规样本。
(一)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各项改革决策在自然资源法规体系建设和依法履职尽责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
三是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局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面落实上级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折不扣执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宪法宣誓。
(二)逐步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格局。加强党对制度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依程序提请局党委研究。强化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职能,严格依照权限、程序制定各项制度,推进制度建设法治化。
二是加强法治改革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优化用地、林业、用海、规划许可统一制度,推动自然资源全链条融合。
三是加强高质量制度供给。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突出资规特色,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制度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严格把控的重要内容,从合法性、科学性、公平性及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角度,全方位打造“良法”,促进“善治”。
(三)有效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充分发挥各类智库咨询作用,完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开展到位。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资规工作实际,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指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定期更新权力事项,落实权力事项库监管事项认领,强化权力内部层级监管。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依法报告或备案,主动回应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完善政务公开的配套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切实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补短板强项,有效防范风险。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行为。持续开展“双下降”活动,深化诉前调解机制,严格落实复议应诉相关规定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监督,做好跟踪落实。
三是加强信访纠纷协调处理。深化诉源管理,强化法治引导规范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事项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落实信访接待日,领导干部包案办理等制度,开展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历史积案。强化群访、越级访的风险防控,努力控制信访增量。
四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五)全面开展资规法治宣传
一是部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法治宣传教育部署,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八五”自然资规普法规划。部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二是创新普法工作亮点。坚持把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依托各类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活动,做到常态工作有始有终,亮点工作成效显著,确保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三是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法的引导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作和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点对点指导等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是抓好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和公职律师培育,优化法治人才结构,提升系统法治队伍整体素质。
四、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行政争议发案量和信访案件仍处于高发态势。一方面,群众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对自然资源规划领域问题的认识趋向多元化、专业化,关注的焦点也从身边的问题引申到大执法、大规划,对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管理职能幅度的扩展,管理服务种类的增加,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对业务水平的掌握与运用提出更严标准,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程度未能及时匹配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下步,我局将举办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及时解读政策法规和业务操作流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针对不动产类涉复涉诉量大的实际,将利用双休和假期,举办不动产登记类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邀请法院、司法局、法律顾问等人士,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为我局授课答疑,从而切实降低行政争议发生率和纠错率。
(二)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行使“两统一、六方面”职责。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工作边界还不够清晰。例如,与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职责划定和工作边界,海洋委托执法的相关流程,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事项的具体操作办法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明确。下步,我局将进一步与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做好对接,争取厘清权限,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行政。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