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5:44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2021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慈党办〔2021〕18号)、《中共慈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慈党法办发〔2021〕1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大法制审核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涉及到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方式进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今年3月份编制了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外网公布,便于公众知晓;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案件办理完后,及时在浙江省执法办案系统中上传,同步推送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做到行政处罚过程、结果透明公开。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月初在我局文件签发单中增加规范性文件审核一栏,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2021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8月份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工程建设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归档、清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审查合同35份,其中行政机关合同6份。

(三)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个类别,将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细化、量化,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一是全力做好主动公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市住建局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等群众比较关心的民生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4件,主要涉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施工许可证等方面内容。

(四)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梳理事项清单。在已有监管事项基础上,对照省权力事项库动态调整,及时认领新增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2021年共新增认领行政检查153条,行政处罚82条,现共有507条监管事项,行政监管事项认领率达到100%。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APP应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于一些监管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行业领域推行联合监管执法。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29次,其中双随机抽查任务28次,跨部门联合执法12次,完成上级要求覆盖的全部抽查事项54项,监管事项检查470条,对其余37条因无检查对象进行零申报,提前完成检查类监管事项覆盖率100%的年度要求。

(五)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住建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提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1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9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3月,我局出台了《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慈住建〔2021〕51号),主要包括灵活安排投资项目审批顺序、企业投资低风险小型项目免于配建防空地下室、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精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限额以下项目可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简化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流程、取消白蚁防治审查环节、优化消防设计审查流程等8项举措,确保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同时,自2021年10月26日起,全面实行我市城镇排水许可证核发的“网上办”流程,不再收取线下纸质资料,方便企业办理。

(二)持续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2.0事项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成政务服务2.0事项窗口“一网通办”率85%的考核要求。2021年住建局窗口办件总受理数2753件,办件总办结数2753件。办理施工许可证267本,面积609.49万平方米,核发排水许可证236本,审批房产资质35家,征收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174笔。

(三)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的企业服务工作。依托投资在线审批平台3.0(工程审批系统2.0)、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等数字化系统,进行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全面推行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推动新政策的宣贯、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起,暂停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期间到期的企业资质延期至新管理规定出台之日止;持续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建设单位通过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节能审查、施工图审查由事前调整为事后。

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普法教育,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严格落实局机关“周二夜学”制度,结合本局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形式、内容多样的“夜学”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党委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1年共组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法5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大普法宣教,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以“植树周宣传”、“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活动为载体强化普法宣教。扎实开展各类培训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小区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3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示图片百余幅。疫情期间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强化监督我市建设工程防疫管控情况,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向各个在建工地发放新冠肺炎防控宣传资料,利用微信群、QQ 群等线上交流平台推送疫情相关知识。此外,通过“慈溪住建”公众号、室内LED屏等方式发布普法信息,在我市建设工地大力普及安全法、农民工工资条例及疫情防控知识,全方位推进普法工作,营造住建领域良好的法治氛围。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