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依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宁波市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数据统计,2021年度,全市应急系统共出具现场检查记录1409份,其中局本级出具448份,镇(街道)出具961份;事前行政处罚立案439件,其中局本级立案86起,镇(街道)立案353起;作出事前行政处罚决定363份,事前行政处罚款1155.8103万元,案均值3.184万元。重大事前处罚案件57件,其中5万以上事前处罚22件、责令停产停业3件、吊销许可证1件、移交公安治安拘留27人、追究刑事责任4件。我局也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处罚案卷被慈溪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
(一)监督检查
2021年初,我局结合慈溪实际,编制了监督检查计划,并超额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实施事先检查提前双告知制度,在慈溪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月度检查企业名单,并在检查前一周电话、微信或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企业,告知其检查内容。
(二)规范执法
我局印发《慈溪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推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2021年度,我局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事件处置率100%。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
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
二、行政许可情况
2021年行政许可基本情况: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0项,2021年发生办件的事项数为6项。具体事项办件情况如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受理46件,办件46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受理7件,办结7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受理3件,办结3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受理31件,办结31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除港口外)受理3件,办结3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受理3件,办结3件。2021年行政许可总受理数93件,办结93件,无延期超期件,按时办结率100%。
(一)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相对集中。2021年许可办件仍集中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两大行业领域。其中,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办件46件,而涉及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许可办件为41件。非煤矿山与金属冶炼领域未发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申请集中在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申领,涉及投资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6件。
(二)新申领经营许可数量较少。2021年经营许可证核(换)发办件中,新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7家,新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有1家,其他大部分为老许可证延期换证,数量为45家。另外老许可证申请变更3家。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水平。理顺工作机制,根据《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各地基层各线应急管理职责,明确消防安全工作体制,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一体化执法。到2022年底,按照统筹指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精准监管、高效处置的标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加强,努力打造宁波领先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示范标杆。
(二)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安全水平。一是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扎实推动各地各牵头部门对标对表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治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尾、取得实效。二是加大力度构建事故防控体系,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问题发现处置机制,推动各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全面摸排生产安全风险点,并开展辨识、评估与分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加强危化及工矿领域监管,指导督促危化经营使用企业落实动态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继续推进一般工贸安责险工作,抓好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四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追责问责相关制度规定,倒逼“低小散”产业进行规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