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2-16708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日期:

2022-10-10

成文日期:

2022-10-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2〕66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慈政发〔2016〕41号)和《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附件:慈政办发[2022]66号正文.doc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