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2-167855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2-10-21

成文日期:

2022-10-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利源龙腾建材有限公司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10-21 15:47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被处罚单位:宁波利源龙腾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惠君

经营地址:龙山镇淡水泓路。

主要违法事实: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贰万元整。

履行方式和期限: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310*******8504,编号:43502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