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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慈溪市委、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强化统计数据监测管控,稳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责建制,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机制
1、坚持统筹协调,加强法治建设领导。一方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协调和督办,实现依法统计广泛化和深入化。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和有关问题,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推动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等。另一方面,局党组多次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和中央重要文件,进一步掌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核心要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领导“头雁”作用。
2、压紧压实责任,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线。深入贯彻落实《慈溪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慈党办〔2021〕29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积极推动市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落实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制”,督促镇(街道)、产业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深化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二)强化管控,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贯彻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根据《浙江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传达文件精神,明确市主要领导在关于全省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宁波贯彻落实举措的报告上批示,要求及时组织学习,及时开展自查和督导,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市统计局及时整理形成《慈溪市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完成4方面13条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紧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
2、全面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重点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四个必查内容,市统计局会同纪委监察机关,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指导整改等措施,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自查自纠,填报日常监督统计表。围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统计调查、资料管理、统计服务、工作制度等方面,大力排查镇级统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情况,切实履行统计监督主责,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统计局关于全国全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彭佳学书记批示)》文件精神。
3、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专门印发《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慈统〔2022〕3号),组织全市各镇(街道)、各产业平台和发改、经信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自查,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干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的文件和做法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和宣传教育,市镇两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有效遏制了将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再次发生,保障了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4、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根据《2022年慈溪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运用“双随机”抽查制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和掌上执法,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完成85家单位的执法检查,其中,“双随机”检查83家,跨部门联合检查16家。截至目前,立案4起,结案3起,行政处罚金额共2.56万元。
5、着力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过程控制为重点,持续优化统计调查数据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有效推进统计调查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细查入退库。组织各镇(街道)全面检查统计单位(项目)入库退库情况,累计检查入库企业617家,退库企业152家。三是加强数据审查核查。各专业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实时跟踪监测上报数据,掌握数据异常波动企业,及时指正指标错填、漏填情况,提前做好监测预警。实现全年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审核全覆盖,线上线下共培训企业2800多家,实地走访帮扶指导企业200多家。
(三)拓展渠道,深化优化统计普法宣教水平。
1、聚焦统计法治,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方面,领导干部带头学。在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慈溪论坛”报告会、全市共同富裕监测会、党校培训班上,邀请邀请宁波市统计局局长许婷娅、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殷柏尧、宁波市统计执法监督局二级调研员徐云利作专题报告,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等中央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机关干部常常学。依托“青春在线”、“云课堂”、“夜学”等学习平台,集中学习和科室自主研学模式为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精神、民法典和依法治国等线上学习,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法治知识竞赛,宪法宣誓,全年按计划开展统计调研、专业交流等活动。
2、结合特殊节点,组织丰富多样活动。一是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开展“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行政服务中心北门,多科室联合开展现场统计宣传,放置宣传板块、宣传书册,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围绕“统计宣传月”开展活动。印制国家统计局《统计法律法规——领导干部篇、统计人员篇、调查对象篇》折页3千份,《以案释法》宣传手册1千份,将资料分发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市级部门、镇(街道)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行政中心大楼和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的大屏幕播放“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等宣传标语。
3、围绕基层基础,开展送法入企。推动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利用“统计e家”平台,组织全市“四上单位”微信扫码统计法治知识竞赛,共2086人次参加答题。借助各专业年报会议、培训会,开展统计普法宣讲,逢会播放依法统计宣传视频。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企业走访和调研调查等,了解企业依法统计情况,分发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宣教。
二、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立足服务、举措有力、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依法统计意识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学习研究不深、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足等问题。2023年,市统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有针对地制定2023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实行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举措,将法治建设完完全全融入统计领域,提高全市依法统计水平。
(二)加强依法行政规范。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就有关合同、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把关审查。持续加强政策措施及做法的清理和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把控、强化规范,坚决杜绝干预独立统计、影响数据质量的行为。更加规范依法执法和行政处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为科学高效统计、严格数据管控提供法治保障。
(三)推进统计监督职能。以统计督察、专项整治、调研调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压紧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统计体制机制,强化数据监测评价,提高执法检查威慑作用,进一步促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法治政府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全面推动省统计局“统计大脑”和宁波市统计局“甬数通”等数字化改革平台的落地应用,积极利用“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子平台,充分发挥“网上预警”、“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和“协调监督”四大模块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监管数字化水平。
慈溪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