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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重要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制度,抓好工作协调会商、督办考核等制度的良性运行。二是带头做好法治表率。坚持带头学法,督促落实重要会议学法制度,主持参加中心组学法,做好“八五”普法谋划,抓好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三是严格依法决策。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编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施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审查机制,推进全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健全配套制度机制,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公务员编制40人,持证率9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2021年新浦镇食安办获评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乱设摊摊主变‘城管义工’”登上《慈溪日报》。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规范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行为。
(三)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党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2021年合计备案3例。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编制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新浦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新浦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1年完成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村规民约等合法性审查32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2021年通过依法规范养殖经营权招标获得承租经营费4732万元。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涉法事务办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申请、信访、投诉举报等群众来信办理制度,2021年化解国家级、省级重复信访件 12 件。深化“首问负责即问即办”工作力度。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行政诉讼2例,行政复议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33.33%。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新浦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获评2021年度慈溪市优秀信息指挥室;《做优“一室一团一库”品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获法治慈溪建设创新项目优秀奖。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法律进村为民”工程。
(五)加快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建立领导干部法治乡村建设履职清单制度。推进合法性审查制度在镇级层面的全覆盖,并向村级延伸,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积极推进省、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2021年申报省级善治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宁波市民主法治村3个。加大农村普法力度, 建立镇级普法讲师团、乡音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村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法治带头人”22名,结合宪法宣传、扫黑除恶、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及“三农”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2021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待完善。统筹推动各线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仍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还需加大。二是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待加强。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还需深入推进,运用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程序意识需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力量还需配齐配强。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深化“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
二是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完善政务服务系统,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健全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建设。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强化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措施,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